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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占地,山东省淄博市公布文件是补偿耕地6.5万/亩,但是现在村上说还有8年到期合理吗?

152 ******** 山东-淄博 2021-01-10 17:19 拆迁安置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们村占地,山东淄博市公布文件是补偿耕地6.5万/亩,但是现在村上说还有8年到期,按照8年给钱,一年1千2的费用,这样一亩才9千6,合理吗

报告编号:NO.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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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这种是不合理的。

    回复于 2021.01.1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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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偿费用太低,也不合理,要一次性足额支付征地补偿款,您们有权拒绝这样的方案,要求获得一次性征地补偿款。进一步沟通,我们帮大家依法解决。

    回复于 2021.01.1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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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1.01.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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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根据当地具体补偿政策,居高律师团队为你服务。

  • 杨蕾回复:
     

    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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