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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离婚了,债务怎么长还, ,

187 ******** 山东-济宁 2019-10-17 17:3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两个人离婚了,债务怎么长还, ,

报告编号:NO.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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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基伟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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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协商的,夫妻共同债务依然共同承担

    回复于 2019.10.18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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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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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方面的疑问, 首先为了解决债务你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你必须了解什么是个人债务? 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的,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首先,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一方所借的钱财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的消费。 至于需不需要你偿还,还需要看对方的债务是什么类型,用于做什么的,希望我的回答有助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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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宗伟

    咨询电话:181037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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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即为有效。   分夫妻双方间的债务承担和对外的债务承担两个方面。就夫妻间的债务而言,是可以进行约定的,这是夫妻双方对债务问题的意志体现,法律不强制办理公证手续;就对外债务而言,夫妻之间也可以对此作出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同样,是否公证也是自愿的,法律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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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仍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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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属于共同债务。借钱还房贷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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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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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以下债务应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1)一方的婚前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对于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这一条并没有就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作出规定,根据自己行为自己负担原则,个人债务首先应由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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