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泰安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产不分割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需要什么手续

156 ******** 山东-泰安 2019-10-14 13:55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房产不分割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需要什么手续

报告编号:NO.201910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房产纠纷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如果产权证上就是您爱人一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属于您夫妻双方共同的资产。如果产权证上出了您爱人还有别人的名字就看两个人的在产权证上怎么填写所站有的比例。如果写您爱人50对方50%那您老公的50%属于您和您老公的共同资产。你和您老公共同出紫购买的房子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下面是国家最新的婚姻法规定:您看下就清楚了。放心是您家人不懂得法律。所以君子不能与小人威武。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司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即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适用该条规定。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时,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出资协议或借条等是否真实,还要以资金为线索,追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二、对承租房屋的处理 承租权产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该房屋不能处理,但承租权可以处理。夫妻离婚时,租用的公房如何处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作了一些规定。主要内容是: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果面积较大能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者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以准许。在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对租用公房应按照《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结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来处理。

    回复于 2024.01.15 07:17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房产纠纷律师#

推荐: 山东律师 泰安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泰安房产纠纷律师

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 (1)营业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满5年且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卖出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征收个税。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即按房产现值(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现在的评估价)收1%的个税(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现实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征收。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农村房产证过户流程 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应注销后才能过户。 买卖房屋所需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齐全; 2、买卖协议双方签字,村社签章; 3、完税证明; 4、买卖双方为本经济合作社证明; 5、收款收条。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我国目前还没有遗产税,只有一个草案,未审核通过,并不清楚上海房屋遗产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房产证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工本费:20元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夫妻房产证过户的条件: 同时也称为夫妻房产证变更,首先必须是非按揭房,如果还有按揭就必须要银行盖章。一般情况下银行不给盖章,似各个银行情况而定。 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看房产证明上登记的名字就为谁所有;如果是共同出资,则为共同共有,平等分配或者按出资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婚前购买的房屋,离婚对方是否有权利分得,要看实际情况来定。 1、如果是一方婚前签署合同全款购买住房,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2、如果是一方婚前签署合同贷款购买住房,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所有,需要给对方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房产证登记的孩子名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05/10/2018 15:55:00更新

    今年年初,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当中便涉及登记在孩子名下的一套房产。......更多关于房产证登记的孩子名离婚时可以分割吗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06/19/2022 11:07:35更新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作为继承人房产证怎么转名

    03/02/2019 17:34:32更新

    作为继承人拥有了继承房产的资格,自然是希望继承到的房产能够完完全全的属于自己的,因此在继承房产的时候也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让房产证是属于自己的名字,但不知道具体转名的流程。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 房产证怎样加名减名

    房产证04/04/2018 14:57:00更新

    房产证加名、去名的一直是不少购房人关心的问题,夫妻间、父母子女间、兄弟姐妹间,不同的关系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选对了处理方式不仅可以缩短处理时间还能节省成本。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房产证加名减名的办理方法。

  • 房产证加名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房产证03/01/2018 10:14:00更新

    “房产证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

  • 房产证加名和减名如何办理

    房产证03/28/2018 10:35:00更新

    房产证更名,不只是改个名字那么简单,它实际上是对房屋产权的重新划分,你可以理解为“部分产权过户”。既然是“过户”,就牵扯到税费等问题,而且房产证更名在不同状态下有较大区别,比如婚前更名和婚后更名,房子是否有贷款未还清等情况。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有关小产权房处理方案有哪些

    有关小产权房处理方案有: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可以补办相关手续实现产权。关于有关小产权房处理方案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购房合同上有备案号,是不是说明已经登记备案了

    购买房子的时候双方都会签订购房合同,通过它来保障各自的权益。购房者会将购房合同里里外外的内容都仔细的看清楚,避免遗漏,有些人在看到购房合同正面有备案号。那么,购房合同上有备案号,是不是说明已经登记备案了?看看华律网小编收集的资料。购房合同上

  • 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处理

    对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以及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但已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小产权房确认为合法;对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小产权房确认为不合法。关于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商品房备案号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相信我们很多人都知道合同是需要去备案的,比如房屋购买合同和一些交易合同都需要备案,其中房屋买卖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备案的时候就有一个备案号,那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备案需要什么材料?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第二套房子交多少税

    1、契税。普通住宅,90平方米以下,二套房3%、普通住宅,90平方米—140平方米,二套房3%;2、个人所得税;3、增值税。如果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增值税。如果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关于第二套房子交多少税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贷没还完的房子能卖吗

    如若买卖双方面临同等的经济困境,我们可以寻求金融担保公司介入协助,由他们先代为偿还剩余贷款,紧接着进行相应的交易过户,最终将还款资金返还给担保机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房产纠纷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

    随着买房热潮的不断升温,办理房产证就成为了购房后的头等大事,随之房产证加名字就会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房产证加名字”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那么关于房产证加名字办理流程及费用是什么?为此华律网小编针对房产证加名字会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整理,欢迎阅读。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家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近年离婚率不断攀升,并且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夫妻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当事人争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民法典》规定了夫妻财产实行共同财产制度,除此之外夫妻财产也可以约定。那么《民法典》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协议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 房产证更名

    房产证更名

    什么是房产证更名呢?在哪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需要涉及到房产证更名呢?最近关于房产证更名的咨询在增加,房地产方面的政策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房产问题一直反复被大家提及,为此,华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证更名方面的信息为您深度解析:如何办理房产证更名?更多内容,请浏览该专题详细内容,华律网欢迎您来提问咨询。

  • 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由遗产分配而产生的纠纷,那么遗产的分配究竟怎样才是合理又合法的呢?为了帮助更多的人了解遗产分配的问题,华律小编将在本专题从:遗产分配原则、遗产分配比例、遗产分配顺序等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遗产分配的相关内容,同时我们还为您带来了最新遗产分配协议书范本,希望在您需要的时候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好了,快来跟随华律小编的步伐一起浏览下面的内容吧,祝您有所收获!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