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十堰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男方婚前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才办理的过户,过户的时候加上了女方名字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150 ******** 湖北-十堰 2019-09-22 16:4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男方婚前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才办理的过户,过户的时候加上了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么,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报告编号:NO.201909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4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熊森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0359

    咨询电话:1589783878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回复于 2019.09.22 19:19

  • 咨询我

    何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2095

    咨询电话:19573137985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9.09.22 16:45

  • 查琪琦

    帮助人数:38731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回复于 2019.09.23 09:47

  • 毕雪松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4815

    你是哪一方

    回复于 2019.09.22 16:4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有律师已做出比较详细的解答可供参考,但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你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湖北律师 十堰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十堰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问答
  •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89658

    周网龙

    咨询电话:13815938968

    咨询我
  •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需要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85

    王文勇

    咨询电话:13987559080

    咨询我
相关知识
  •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

    离婚财产分割03/04/2022 12:02:15更新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这套房产就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夫妻的感情发生变化需要离婚的话,往往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关于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4/08/2024 09:35:47更新

    夫妻两人在婚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无论是从工资收入、奖金收入、劳务报酬中获取的,还是从从事生产活动、经营业务以及投资中所产生的收益,亦或是平日里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等,都将被划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且所有权归属于双方共同所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男方付首付买房,贷款未还清,能加上女方名字吗

    房产买卖纠纷04/11/2024 09:40:48更新

    在房贷未清偿完毕的情况下,个别情况并不能让女性加入房屋所有权的名录中。这是因为,目前银行还没有完全收回到贷款及其相应的利息款项,因此如果将房产份额更改的话,可能会对银行主张的债权人权益造成影响。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12/21/2022 15:38:59更新

    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关于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否是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有效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06/29/2023 12:31:38更新

    关于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有效吗?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有效吗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

  •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值得吗

    婚前财产06/24/2017 12:01:00更新

    在结婚之后由于房产是男方结婚前购买,女方一直很在意房子上面没有自己的名字,担心自己日后生活没有任何的保证,为了在婚姻中有安全感要求加入女方名字。那么,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值得吗?关注华律网,了解更多知识。

热门律师推荐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

问题分析:关于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是有时限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至投诉举报要在2年内,并且销毁也要在2年内进行。 因为,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也就道是说,行政执法单位对一个两年前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作行政处罚。 但是,违法行为如果专有延续性,则可以从最后一属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时间开始一直追溯至开始违法的时间,不受两年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

问题分析:关于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当得利第三者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 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具体而言,取得财产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即通过取得权利、增大权利效力或获得某种财产利益或义务的减弱而扩大财产范围。 包括: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 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 (2)财产权的扩张或效力的加强,受益人在原有权利的基础上扩张了行使权利标的范围或效力范围,也属受有利益。 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权消失而使后次序抵押权依次上升。 (3)权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负担消灭,如存在于所有物上的抵押权消灭,对所有人也属一种得利。 2.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因财产或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所得的利益。 包括: 债务的减少或消灭。 债务人以其总财产为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务的减少或消灭,使债务人原本应履行债务的负担减少或解除,对他而言,也是得利。

21分钟前
成蓓蓓律师
近期帮助 161362 人
干了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如何赔偿

问题分析:你一共在这个公司工作多久了

21分钟前
白俊江律师
近期帮助 41292 人
你好。孩子九岁玩游戏充了2230 元 能全部退回来了吗

问题分析:可以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11491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你好,名片可联系

21分钟前
洪易律师
近期帮助 8134 人
精神病女子自愿与男人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问题分析:涉嫌强奸罪

21分钟前
卢秋利律师
近期帮助 753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如果输液时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向医院主张赔偿。在主张赔偿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与医院进行协商,提出索赔要求。在此过程中,应详细说明由于医生错误导致的损害情况,并附上相关的诊断书、医疗费单据等证明材料。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和费用。 赔偿项目可能包括: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和损害事实。 此外,如果涉及第三方调解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也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请注意,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要求。 总之,当输液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损害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采取行动,向医院主张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1分钟前
李永会律师
近期帮助 15172 人
手机被学校没收怎么要回

问题分析:你好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