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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原告起诉后被告夫妻才离婚这算夫妻共同债务。

134 ******** 陕西-西安 2019-06-17 20:2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民间借贷原告起诉后被告夫妻才离婚这算夫妻共同债务

报告编号:NO.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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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 部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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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依借贷当时的时间,再看是否属于双方共同签字的,是否双方知情、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的这些情形 来确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19.06.1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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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谁举债,以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和是否离婚无关

    回复于 2019.06.17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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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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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全部起诉

    回复于 2019.06.1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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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债务的内容: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6)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的处理,应该依照夫妻的离婚方式,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也就相应不同。
    (1)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就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但是双方在协议时,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这些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2)向法院提起离婚的方式
    法院应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进行判决。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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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借贷关系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就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19.06.17 22:33

  • 翟继延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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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借贷关系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就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19.06.18 08:41

  • 高宁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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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19.06.1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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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征地怎样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漯河征地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赔偿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这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旨在覆盖因拆迁而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人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拆迁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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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之前,老板跟我微信上讲了工资11050,但是我上班了几天,找我签合同的时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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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赠予妻子为共同财产,现在要出售房子,交易税怎么算呀?

问题分析:您好,具体交易税的计算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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