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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我这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时间是2024年5月10日,现在新的赔偿标准下来了我的可以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吗,

151 ******** 甘肃-定西 2019-06-03 12:13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想知道我这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时间是2024年5月10日,现在新的赔偿标准下来了,我的可以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吗,谢谢

报告编号:NO.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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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亚男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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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新标准执行

    回复于 2019.06.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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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晶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48314

    咨询电话:13359471020

    你好,可以的

    回复于 2019.06.0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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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回复于 2024.01.2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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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9.06.03 12:43

  • 郭琦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74863

    你好!是可以的。

    回复于 2019.06.0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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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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