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塔城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请问一下父亲死亡以后儿子有没有权利继承父亲的承包地

138 ******** 新疆-塔城 2019-05-31 16:1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一下父亲死亡以后儿子有没有权利继承父亲的承包地

报告编号:NO.201905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此,父母死亡后的土地承包权不能自然继承,而应当重新进行发包。

    回复于 2024.01.31 16:2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详细,且解答律师偏少,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推荐: 新疆律师 塔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塔城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按照《继承法》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这时遗嘱失效,被继承人遗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被继承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则遗嘱有效,遗嘱所涉遗产由遗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按照正常继承程序继承,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继承转继承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男女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全部1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这里的没有继承人,是指推定没有晚辈继承人的先死。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法律保护事实婚姻 赔偿金给父母 如他父母自愿分配则另论,事实婚姻的妻子无权获得抚恤金。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继承人如果继承了死者的遗产:才可以向继承人索赔,而且只能以其所继承的遗产为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不能再继承人索赔。继承人是未成年: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民事事务,可以向其监护人索赔。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那么债权关系就消失。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父亲的欠款需要儿子还吗

    05/03/2019 17:11:58更新

    父亲有欠款追债的会找到他儿子要求偿还,做儿子的在知道了自己父亲在外有了欠款之后心理的压力也会很大,但自己经济能力有限又无法直接帮助自己的父亲还债,追债人又日日找上了自己。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 儿子打父亲犯法吗

    08/09/2017 09:52:00更新

    儿子作为晚辈,是需要尊重长辈的。但是有的双方当事人可能虽然是父子关系,却长期发生矛盾,甚至会出现打架纠纷,这固然是需要受到道德的强烈谴责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儿子打父亲犯法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儿子欠债法院会让父亲还吗

    12/08/2022 04:08:59更新

    儿子欠债法院不会让父亲还,但是儿子死了的除外,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关于儿子欠债法院是否会让父亲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父亲拿刀砍儿子怎么判

    06/21/2023 09:44:38更新

    关于父亲拿刀砍儿子怎么判?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父亲拿刀砍儿子怎么判父亲拿刀砍儿子,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处罚,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达不到伤情标准的会按治安案件处理。拿刀砍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主要看伤害的情节。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父亲借钱儿子担保要还吗

    02/01/2023 16:35:00更新

    父亲借钱,儿子提供担保,在父亲不能还钱时,儿子要还。儿子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儿子承担责任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父亲追偿。关于父亲借钱儿子担保是否要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父亲赠与儿子房屋的协议怎么写

    06/26/2019 12:32:57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房屋是最为常见的赠与财物之一,赠与房屋是需要签订房屋赠与协议的,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父亲赠与儿子房屋的协议如何写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娘家

    可以的。离婚之后户口的去向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留在本地,第二个是迁回原来的地方。迁回原来的地方的话,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因为这是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关于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娘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2024夫妻之间申请抚养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如果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的,离婚要处理很多问题,那么夫妻之间申请抚养有什么条件?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国家规定赡养老人一月多少钱

    赡养父母的,一个月支付的赡养费一般按照赡养人的月收入的20%到30%计算,比方说,您的收入为每月5000元,赡养费就应该在1000元-1500之间之间。具体要根据赡养人自身的经济水平、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被赡养人的需求等综合考虑,赡养费一般包括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费、必要治疗费用和住房费用等。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建筑工程承包资质

    建筑工程承包资质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标准,国家对承包人资质的规定,办建筑资质的费用,建筑工程资质承包的范围,古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审核,申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

  •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但是对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的财产是不包括在内的。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较为普遍,在中国发展才刚刚起步。本专题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以房养老的知识,包括: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以房养老模式,以房养老政策等等,欢迎阅读了解。

  • 以租代购

    以租代购

    以租代购的模式会导致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汽车过户只是租车合同中的一个附加条件,租赁方很容易强行把车收走。在实际中,由于车主突生变故,一时还不上车贷的情况也不少见,所以以租代购是利是弊,还需要自我衡量。现在社会上较为常见的为汽车以租代购,在汽车以租代购的交易中就会出现以租代购合同,而作为合同一方的买受人,往往看不到合同中的风险点,从而导致了法律纠纷。今天,华律小编就带你一起看看以租代购那些事儿,有哪些风险,该怎么避免,怎么应对。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