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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只有土地证,户主已过世,法定继承人有两人,其中一人自愿放弃继承可否于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159 ******** 福建-福州 2019-05-25 07:2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农村自建房只有土地证,户主已过世,法定继承人有两人,其中一人自愿放弃继承,自书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或是只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可否于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报告编号:NO.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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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对遗嘱进行公证的话,是需要有遗嘱的,如果只有土地证不可以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办理手续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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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第一法定继承人在死者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死者的遗产:   1,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死者的遗产;   2,对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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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一、目前,银行为了预防风险,一般要求必须先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才可能让继承人领取存款;   二、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3、存款凭证(如存折等)。   4、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5、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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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法律依据】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第四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四)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第十六条第三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三)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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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房应有一半是你母亲留下的遗产.这一半除你父亲继承你母亲的份额外,还应有他们继承人的份额,该份遗嘱对其他继承人应继承的部分处分无效.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行书写即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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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需两个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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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

    自立遗嘱

    【法律意见】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有效,后来在下面补写了房产准证号码的,再补写的地方签名并写上补写的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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