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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对象女方要了财理没证据黄了能要回来吗?

152 ******** 黑龙江-绥化 2019-05-23 15:0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处对象女方要了财理没证据黄了能要回来吗?

报告编号:NO.201905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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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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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646088498

    你好,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回复于 2019.05.2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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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志博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41959

    咨询电话:18686729300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于 2019.05.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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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立君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4301

    咨询电话:18045065689

    你好,没证据那么没办法

    回复于 2019.05.2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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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法律对男女处对象送贵重物品分手可以要回去没有明确的规定。除非是彩礼,法律有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分手,这个彩礼需要全额退赔。
    彩礼与一般意义赠与不同,彩礼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送,是一种基于婚姻身份关系的财产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給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一规定是基于传统习俗和现代社会的人情伦理,而赠与是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行为,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体现了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

    回复于 2020.11.30 17:26

  • 王皓

    帮助人数:115057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于 2019.05.23 16:51

  • 陈秦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2129

    有证据可以

    回复于 2019.05.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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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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