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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妈妈弟弟三口人都去世了,户口里没其他人了,分的地村上有权收回吗

159 ******** 辽宁-阜新 2019-05-16 11:06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我爸爸妈妈弟弟三口人都去世了,户口里没其他人了,分的地村上有权收回吗?

报告编号:NO.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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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24]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另外根据第二轮国家土地承包政策规定,大不动,小调整!原则上是不可以收回承包地的。但是土地政策各地实施细则差异很大,也有规定死亡后收回土地之地方规定。

    回复于 2024.01.1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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