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被执行人怎么办

182 ******** 河南-郑州 2019-04-23 11:10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被执行人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904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5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债权债务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法律意见】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王英

    帮助人数:8146

    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

    回复于 2019.04.23 19:17

  • 张志军

    帮助人数:288553

    你好 是要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19.04.23 14:28

  • 王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2882

    你是申请执行人?

    回复于 2019.04.23 11:13

  • 梁静飞

    帮助人数:855238

    你好,可以说明具体情况,及时和执行法官联系的

    回复于 2019.04.23 11:1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有律师已做出非常详细的解答,但提问者对问题的描述还可以再详细一些。 如果你与提问者的情况不太一样,请继续咨询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河南律师 郑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郑州债权债务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1、遗嘱执行人的权利:①遗嘱审查权。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遗嘱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无涂改、变换或隐匿等情形,是否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是否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等等。此外,对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遗产的数量、遗产的所在地、继承的份额等问题也必须予以明确。 ②有限处分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 ③排除妨碍请求权。遗嘱执行人在执行职务时,任何人(包括继承人在内)不得妨碍和干涉。继承人亦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这里所谓的“继承人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是指未经清算和按遗嘱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④报酬求偿权。 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执行人是否可以收取报酬,未有明确规定。 2、遗嘱执行人的义务: ①清理登记遗产。由于遗嘱的订立至遗嘱生效,一般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需要清理,如果遗产项目较多,有编制清册的必要时,应编制遗产清册,遗产清册中应载明遗嘱人死亡时应属于他的全部遗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债权和债务的价值。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清册应在执行人交付遗产之前或同时交与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也有权请求执行人编造和交付遗产清册。②妥善管理和保护遗产。在继承人分割遗产或受领遗赠财物之前,遗嘱执行人应妥善管理和保护遗产,以防止遗产被毁损、灭失等情况的发生。管理和保护遗产,是指管理和保护遗嘱中所处分的遗产,对遗嘱中未作处分的遗产,遗嘱执行人自然无权管理。管理遗产所需的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承担。 ③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分割给遗嘱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随意地改变遗嘱内容。如因其故意或过失给继承人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遗嘱执行人为执行遗嘱,非因可归责于自已的事由受到损害时,可请求继承人赔偿。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所需的执行费,应从遗产中支付。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立自书遗嘱不是必须要委托执行人。遗嘱委托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没有证明人也可以,但是效力不高,证明也很难,容易被推翻,所以建议还是要见证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全部1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写遗嘱不是必须写上遗嘱执行人,可以不写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用其中一个儿女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应当认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法定继承人可以做遗嘱继承人,所以包括利益人在内。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您好,我国现行没有对遗嘱执行人的担任资格有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通则等,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可行。这是法律常识。但是在实践中,法院对遗嘱的生效非常严格,会审查遗嘱成立的背景以及遗嘱人和受益人是什么关系,如果这种关系有悖于善良的风俗或者严重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可以主张无效。另外,法院对遗嘱订立规则要求也比较高,不容许有许多瑕疵。实践中受益人在立遗嘱当场,或者文字表述略有矛盾的很可能就难以得到有效的支持。这方面对遗嘱受益人的举证要求比较高。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立继承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时,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共同推选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继承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做遗嘱执行人,则由立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综上,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绝不接受指定等,不能执行遗嘱时,应当由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立遗嘱人未指定执行人,也没由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执行遗嘱时,遗嘱应由立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开始时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会判刑吗

    执行一般规定06/27/2017 16:11:00更新

    当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被执行人没有财产会判刑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执行措施11/07/2022 20:08:38更新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为共同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申请执行其配偶名下婚内共同财产。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

  • 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执行措施05/04/2023 19:31:38更新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那么法院也只能暂时终止执行,一直等到到被执行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就可以随时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可以在这个过程中随时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线索。关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1、申请执行人有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义务,法院及时进...

  • 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执行措施03/11/2022 11:46:37更新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那么法院也只能暂时终止执行,一直等到到被执行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就可以随时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可以在这个过程中随时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线索。关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怎么办

    执行中止和终结02/22/2024 16:50:04更新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解决方式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由法院下发强制执行中止执行通知等。下面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执行

    执行一般规定03/08/2024 18:29:48更新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证券、保险等信息,了解其财产状况。下面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

热门律师推荐
56秒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阳泉征收该如何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阳泉征收该如何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赔偿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位置、市场价值、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公室、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般来说,拆迁赔偿的计算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 房屋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拆迁补偿:根据评估结果,拆迁方会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以补偿房屋的价值。 3、 搬迁补偿:如果被拆迁方需要搬迁,他们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 过渡安置费:在搬迁期间,被拆迁方可能需要临时居住在其他地方,他们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过渡安置费用。 5、 其他补偿:根据当地政策,被拆迁方可能还会获得其他补偿,如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等。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复核可以改吗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复核可以改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能改变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结果。 法律规定,只要有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责任划分不公正、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有可能改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汉中征收可以怎样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汉中征收可以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二者存在的区别主要有: (一)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一般来说比较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 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 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2、自诉人有权提出上诉,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三)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四)举证责任不同。 自诉人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完全由公诉机关承担。 (五)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自诉案件,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请问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

问题分析:关于请问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离婚后需要替对方还赌债吗

问题分析:关于离婚后需要替对方还赌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不需要替对方还赌债。 赌债是个人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所以是不需要替对方还赌债的。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私家车超载怎么处罚,超载一人怎么处罚

问题分析:关于私家车超载怎么处罚,超载一人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私家车超载一人扣2分,罚款两百元。 载客汽车超载一人扣6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债3500元不还有效期几年

问题分析:关于欠债3500元不还有效期几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欠钱不还追溯期一般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 2、从偿还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的偿还期限,其计算方式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给出合理期限的,合理期限届满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如果债务人明确拒绝偿还债务的,从作出拒绝的意思表示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停息挂账后还能申请信用卡吗

问题分析:关于停息挂账后还能申请信用卡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暂时不能,必须要还清逾期的欠款后才能申请信用卡,一般停息挂账只有在欠款人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且一般情况下银行也不会轻易同意,如果想重新申请信用卡,那么必须要还清逾期的欠款,否则很难申请下来。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女方出轨离婚要孩子怎么判

问题分析:关于女方出轨离婚要孩子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属于女方的过错,但孩子抚养权判给谁不是依据婚姻过错来划分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