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继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公证书、手续都是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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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条: 根据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您好!我是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主任律师 ,接下来我会根据您的问题,给您做一些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继承梗概 1、房屋继承要区分房屋所有权,确认房屋是否为继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屋为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则对房屋的继承只能针对被继承人所享有的房屋份额进行继承。 2、房屋继承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则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未留遗嘱,则依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 3、房屋继承过程中所有继承人可自由协商确定继承方案,可放弃自身继承权,各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形成书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时生效。 4、法定继承情形中除特殊情形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的份额一般均等。 5、作为遗产的房屋若需过户至他人名下,则过户时需所有继承人到场,有公证委托时则需要该受托人到场。 6、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发生继承只能继承房屋使用权,不得过户。 二、继承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除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外,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别提醒: 1、继承的事由发生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若存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再继承。 2、上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上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上述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特殊情形 法定继承情形下,以下人员享有继承权或享有多分的权利或者应当少分: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房产时,可以要求多分;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房产份额或房产;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房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继承权受国家保护】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产能隔代继承,但需要满足: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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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隔代继承现象其实很常见,但这是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没有遗嘱的情况呢?你对于这其中的问题了解吗?遗产继承的条例以及法律的规定你懂吗?下面有专业徐州遗产继承律师教你房产隔代继承需要的条件。下面就跟随徐州遗产继承律师一起带你了解你所
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我们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找法网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以下内容。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二)被继承人所遗...跟华律网小编来一起了解看看。
中国是讲究孝顺的国家,而且自古以来,继承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当祖父母去世的时候,往往是子女这辈人对遗产进行继承,或者是祖父母在去世前立下遗嘱,要把财产进行分配或者指定给某个人,那么民法典中遗嘱可以隔代继承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证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
房产继承赠与出售哪个缴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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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查看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婚外情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婚外情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但是法律上婚外情的认定会比常人理解的严格,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2、另外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在抚养权和财产分配中对有婚外情行为一方不分或者少分,但是根据过错情形,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遭遇家庭暴力后是否应该选择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遭遇家暴后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日常生活中,除了妻子应该自立来避免家庭暴力外,实际遭遇到家庭暴力时,也必须学会为自己维权,收集证据。关于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家公司的运行前提是需要有相应的注册活动的发生的,注册公司的时候,公司的具体情况,都会被如书记载在注册的信息之中,那么我们公民又应该怎样用我们可以使用到的方法,对一家已经进行了注册登记的公司的相关注册信息进行查询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总结整理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针对老年阶段非婚同居的情况并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法律条款。其次,就一般的情况来说,老年人选择非婚同居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继承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其中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本位继承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就已经死亡了,因此本位继承的子女或其他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关于代位继承大家一定有一些疑惑,如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等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将结合代位继承案例及其他知识为大家详细介绍代位继承,欢迎大家浏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疑惑。
所谓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通俗的来讲,C欠B钱,B欠A钱,也就是A对B享有债权,B对C享有债权,那么在B不还钱给A或者是B无法偿还A,那么A可以直接越过B,让C还钱,这就是代位权。其实质就是A代替B对C享有债权。本专题主要介绍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诉讼费用等知识,欢迎阅读!
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遗产继承权,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和《继承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当公民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时,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加以保护,予以恢复。那么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确定的?继承权如何取得?继承权丧失是怎么回事?继承遗产时需要公证吗?继承权公证书要包含哪些内容?继承权公证费用有怎样的标准?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您是否都了解呢?下面请跟随华律小编的步伐一起浏览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民法典中,也许大家对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比较熟悉,但是今天华律网小编要来给大家说说转继承的相关知识。比如: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转继承的法律规定,转继承人,房产转继承,转继承的经典案例,转继承如何公证,转继承的诉讼时效等,全方位的带大家认识一下转继承。如果大家还是意犹未尽的话,可以直接来华律网站内查询更多转继承的相关文章,或者咨询我们在线的继承法律方面的专业律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彻底解决心中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