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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重庆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183 ******** 重庆-江北区 2018-03-03 01:46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重庆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报告编号:NO.20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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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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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涉外婚姻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合肥市濉溪路99号 联系电话:(0551)6560609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

    问题来自于: 合肥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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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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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涉外婚姻登记的流程是:按照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初审:查验当事人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厅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受理:①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②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 4、登记:婚姻登记员审查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5、颁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并祝贺新人。

    问题来自于: 涉外婚姻登记处,怎样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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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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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5522560558

    您好,可以的。

    问题来自于: 你好,我和泰国人现在从天津去长春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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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以再国内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当然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判啊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7560

    程昌平

    咨询电话:13206078670

  • 按照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所以内地居民同台湾居民结婚的,应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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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等登记问题咨询涉外婚姻登记处;是否能到澳洲办理,咨询澳洲律师;财产公证咨询公证处;如需其他帮助,可免费电话咨询。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0237

  • 办结婚证需要多少钱办结婚证目前已经不收费了。从2015年1月1日起,各婚姻登记处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记证书9元钱的工本费。免去的9元,不仅包括结婚证的工本费,还有离婚证的工本费也全部免除。对于结婚证照相和材料复印等一些服务性收费不是强制性的,市民可以选择自备照片,自行复印材料,所带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登记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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