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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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可以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吗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主要是,募集的方式不同,私募基金不能...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如下: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
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是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
有限合伙基金公司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税收筹划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私募基金由管理人发行,而管理人...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组织结构有哪些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一般是有存续期的,存续期的长短是不进行公开...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投资者投资的私募基金需要有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对于私募基金投资...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属于基金中的一种。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有所不同。两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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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华律网小编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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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是什么?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
基金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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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的步骤有哪些?一般情况下是先提交募集的申请,然后由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华律网小编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基金托管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金托管人的条件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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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哪些呢?作为基金管理人哪些行为是不可以...
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
华律网小编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金经理的自律管理,提高...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华律网小编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市...
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营业执照是...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几步:第一步、核准名称。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第二步、...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印花税采用比例和定额两种税率。印花税的比例税率有以下几档:财产租赁、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
“挂名法代”被拉黑、限高的救赎之路初遇案件:当事人在2017年的时候,当了亲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随后,亲戚公司因为涉嫌了合同诈骗,实际控制人进去了,公司业务停摆,欠下了大量的债务,当了终本的被执行人。...查看详情 >>
一、案件基本事实2021年3月,H某偶然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随即于当月向某派出所报警处理。经核实,H某被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登记为第三人6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但H某...查看详情 >>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20日,康定××公司董事会陈×、余××、段××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向××理财网络平台申请理财账户并进行投融资。随后,于2017年4月26日起,被告董事陈×多...查看详情 >>
一、案件事实简介2014年3月23日,赵某(甲方)、王某(乙方)、高某(丙方)签订《合作协议》,主要内容:1.甲乙丙三方在经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合作经营药店。2.合伙期限为五年,自2014年3月...查看详情 >>
华律网小编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市场秩序,保护开放式...
华律网小编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金经理的自律管理,提高基金经理的专业素质...
第八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第七十九条按照基金合同的...
风险投资基金又叫创业基金,是当今世界上广泛流行的一种新型投资机构。它以一定的方...
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
风险投资简单的说,就是一种收益比普通理财高很多,但是如果出现亏损。折叠新的风险...
华律网小编有限合伙制:“资合”与“人合”的统一 1.合伙制:“人合”机制 合伙...
关于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方面,并非所有情况下的此类交易均可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公民和企业间借贷行为有效性问题的批复》中的明确表述,公民与非金融性质企业之间(以下统称为民间借贷)的款项往来,只需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意愿表达真实明晰,则可视为有效的借贷行为。 ,当存在下列任何一项情境时,上述生效的借贷关系将被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掩护非法向员工筹集资金; 2.企业以借贷名义进行非法社会融资活动;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一般群众发放无担保的高息贷款; 4.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是其中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详细列出了应被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几种民间借贷合同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后再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二)通过向其他盈利性法人机构进行借贷、向本企业内部员工集资,或者是通过向普通大众公开吸纳存款等手段获取资金,然后再次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三)未依法获得批准、许可,不具备发放贷款法定资质之人以谋求利润为终极目标,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提供高利贷款的行为; (四)放款人为事先已知或必须知晓贷款用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仍继续提供贷款资助的行为; (五)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实施的行为; (六)背离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关于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