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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承包合同只有一方签字算不算欺诈
承包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不算欺诈一般情况下属未成立合同,单方签字对方未认可的该合同无效。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该合同法律将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欺诈常见手段
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合同欺诈有以下几种:
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盗用、假冒名义
盗用、假冒名义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用他人已经作废或者遗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该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方虚构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专利、高新技术,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连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虚假广告、信息引诱
欺诈方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
虚构担保
欺诈人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进而骗取对方的财物。
抵债诈骗
欺诈人先与对方签订合同,想方设法让对方先履行,待对方交付货物后,声称自己无力支付货款,愿以产品抵货款。对方被逼无奈,只好接受欺诈人的条件。此时欺诈人便以劣质产品抵货款,使对方蒙受损失。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严格意义上来说,对于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当中有一方没有签字一般会认定为合同无效不会被归为欺诈,并且只要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当中的履行,即使没有签字合同也是成立的, 当然遇到问题的话可以联系律师,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在房屋市场进行交易买房的时候,如果房屋是简装、精装一般是比毛胚房受欢迎。这就涉及到了房屋装修的问题,房屋装修的时候一般业主都会承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做,这就需要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私人房屋装修合同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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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能否续期取决于承包土地的期限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土地承包年限。只要是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但这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单位改制解除承包合同造成合同终止的,单位就会构成合同违约,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由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是事后补充签订的,承包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就无效。
单方宣布解除承包合同只有存在以下情形才是有效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关于单方宣布解除承包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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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