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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手上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3 2510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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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华律律师解答: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华律网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四)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五)护理费:(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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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钢筋工工伤应该获得什么赔偿?我在工地干活,钢筋工,18天前在干活中,脚弄到机器了去了,右脚脚紧折了一大大,脚内侧骨头掉了一点。现在在住院,医药费现在都是老板花的,7000多了,我现在想出院,应该向老板提出多少钱赔偿?谢谢

你可以要求以上合理费用要求公司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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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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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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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注意事项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务派遣工注意事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审核劳务公司的资质。 2、要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3、双方应当明确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务派遣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4、双方要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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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应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合同争议必须先劳动仲裁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争议必须先劳动仲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执行或者不满意仲裁的情况下,才能去法院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工伤导致孩子流产怎么赔偿,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导致孩子流产怎么赔偿,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导致孩子流产怎么赔偿 工伤导致孩子流产,确定是工伤,可以获得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病退工资为什么不一直调整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病退工资为什么不一直调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病退工资与正常退休有很大的差别,是根据是根据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的。 因此其即使一直很低,但是在当地的基础工资没有提高的情况下,也不能直接就把病退的工资提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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