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效力 > 合同效力纠纷 > 不识字的老人按了手印合同有效吗

不识字的老人按了手印合同有效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18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是不识字的,而有些人利用老不识字对老人实施诈骗,让老人购买一些虚假的产品或者签订一些对老人不利的合同,那么不识字的老人按了手印合同有没有效力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识字的老人按了手印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不是老人自愿签订的,或者利用老人不识字进行欺骗的,老按了手印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与诈骗罪所侵犯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一单一客体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包括财产权益和经济秩序的双重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履行合同义务,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活动中,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利用签订、履行合同进行的诈骗犯罪活动。司法实践中常见到的是仅以单位的名义签订、履行合同,而骗取的公私财物全部或者大部分中饱私囊,即使用于单位也是很小的一部分,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对此应按个人犯罪处理。

4、主观方面只能依直接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在经济活动中,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犯罪故意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之前,也可以产生于合同履行过程中。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不是老人自愿签订的,或者利用老人不识字进行欺骗的,老按了手印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口头协议有效还是合同有效
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不盖合同章有效吗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效力及处理

    2024-04-173718 人看过

    一、欠缺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使用的是应当”二字,立法上属于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时,应当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 合同效力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94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存在效力冲突吗

    2024-04-1726042 人看过

    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加以明确,学界看待这一问题陷于表面化的境地。从劳动规章制度的形成过程和法律性质来看,它与劳动合同虽存在密切的联系,但也有区别。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从对劳动关系当事人所具有的意义及其利益影响方面加以考虑。鉴于当前我国对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程度的不严密,而劳动合同的社会化发展正当其时并得到了劳动者的广泛接受,因此应当树立劳...

  •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效力及处理

    2024-04-177075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论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4-04-1733959 人看过

    摘要:劳动合同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确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其重要形式之一,它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者而言,最应该给予劳动者的是一个稳定的工作,稳定的工作是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无固定期限

  • 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2024-04-1723262 人看过

    对于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口头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口头合同的双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且意思表示真实;口头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口头合同需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其他法律规定的事项等。关于口头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有程序瑕疵的承包合同不一定会无效,只有以下情形才会导致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关于合同内容瑕疵的补救办法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效合同,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无效事由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关于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几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双方签字的协议是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关于双方签字的协议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签订生效后是可以修改的,不过修改也是有条件的,必须交易的双方都同意修改合同才可以实现,一般来说,修改合同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是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关于合同是否可以随意更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单务合同的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双务合同的风险遵循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单务合同不适用抗辩权,双务合同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关于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的: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关于怎样确认合同是否有效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解决购销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解决购销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解决购销合同争议的方法有以下这些: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相关延伸】 问:合同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约定。 一般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效力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能否同时约定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赔偿损失和违约金能否同时约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能同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小型及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法规遵循及注意事项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小型及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法规遵循及注意事项 小型微型公共汽车租赁业务经营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行事:,应明晰展示服务类别、租赁手续及流程,包括租赁车型种类、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让机制以及客户服务及质量监管电话等必要信息; 其次,应根据合同条款向承租者交付租赁的小型微型公共汽车,在此过程中,租赁车型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上路标准, 同时保持其内部设施设备功能完备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外观及内饰亦需清洁无损; 此外,保持每辆租赁车上配有机动车行驶证件,以及,依据国家现行法规及标准对租赁的小型微型公共汽车进行定期检验和保养,确保其各项技术指标表现优秀; 最后,构建有效的救援服务系统,当租赁期内小型微型公共汽车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救援援助及免费替换车辆服务; 另外,建立健全租赁经营管理资料档案,妥善保管各类租赁经营资料,按规定定期上报相关数据信息; 最后,如果涉及到分时租赁运营业务的话,务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计量里程和计时,对于收到的押金和预先付款,也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管理。 请注意,小型微型公共汽车租赁业务的经营者不能附带提供驾驶员劳务。

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依法成立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权出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出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当基金份额或股权设定质押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的股权设定了质押,则此种质押权自股权完成登记之时起生效;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股权,质押权自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登记手续时起生效。 在成立了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之后,不得再进行转让,除非经由出质人和质权人达成共识并予以批准。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质人通过出售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股权获得的资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质权人的债务,或者将这部分资金存入到专门账户中供债权人管理。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