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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自己物品提前拿走可以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1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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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财产有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那么离婚前自己物品提前拿走行不行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前自己物品提前拿走可以吗

个人对个人的财产拥有处置的权利,所以在离婚前是可以将自己个人的财产拿走的,而认定个人财产是非常重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可以来华律网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律师会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替你解答自己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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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遗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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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在妻子不知情下丈夫借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法律顾问律师3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后在妻子不知情下丈夫借的债务,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算是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年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久,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久,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签署离婚协议后,是否仍有反悔的可能性?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署离婚协议后,是否仍有反悔的可能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签署离婚协议后,是否仍有反悔的可能性 1、关于婚姻解除的事项,我们必须尊重事实且不可提出异议;然而对于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事宜,我们是有权利做出调整或撤销。 2、若男女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的一年内,对于财产分割相关条款表示后悔,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诉请求对此进行修改或是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然而当法院在调查与审理过程中发现并无证据表明该协议在签订时受到了欺骗、威胁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影响,他们将根据法律规定拒绝所有此类申请。

离婚后抚养费包括哪些呢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包括哪些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后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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