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 男友强迫我发生关系是强奸吗

男友强迫我发生关系是强奸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6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成为情侣后,往往会同居的,男女朋友之间发生性行为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但发生性关系时,不得出现强迫、威胁等的手段,那么男友强迫我发生关系是不是强奸?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男友强迫我发生关系是强奸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在违背女性愿意的情况下,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就可以认定不强奸,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证据有哪些

一、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采集证据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总之线索可能很多,但办案的人是否有这个耐心,是否愿意作为,就很难说了。此外,被侵犯者,一定要在被侵犯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去医院或者法医保全证据,提取身上可能存留的嫌疑人线索。残留在体内的精液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无法再被检出。

二、强奸和自愿性行为最大的区别是强奸是强迫发生的,所以除了上述物证外,还需要证明受害人是被强迫的,因此一般需要检视是否遭受暴力、恐吓、拘禁等行为。大多数强奸案件中,受害人曾被暴力虐待,因此会留下伤痕。至于恐吓和拘禁,要取证就很难了。大多数强奸案最后证据不足就在此处,无法证明是被强迫的,基于无罪推定的法理精神,只能认定无罪。因此,在遇到强奸行为时,无论对方用何种手段,都至少要反抗一下,留下点伤痕什么的,才好定案,不然只能徒呼奈何。

三、强奸案是公诉案,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侦破,捕获后会提起公诉,此时受害人不是原告,而是证人。被告方律师可能会对证人发起质询,语言上可能会有滋扰,这个时候可以向法庭提出反对。至于检方的辩护、证据,那是检方负责,受害人只需要配合检方完成证据调查,以及庭辩可能需要出庭作证。

在收集强奸罪的犯罪证据时,可以从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精液、毛发、皮屑等入手,这样的证据证明力是比较强的。当然如果是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话,则最好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当时犯罪嫌疑人不在现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在违背女性愿意的情况下,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就可以认定不强奸,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老公强迫老婆发生性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分析
与未成年发生性行为违法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与女人正常发生性关系分手后要告我强奸这样成立吗

    2024-04-19123 人看过

    在恋爱过程中,倘若双方均对自愿进行的性行为予以同意,在分道扬镳之际却反咬一口,指控对方实施了强奸犯罪的行径,那么这一指控有可能并不成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所声称的强奸行为实际上并不符合事实,这就意味她可能会因此而触犯诬告罪的法律规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开车撞死一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2024-04-19199 人看过

    在正常情况下,驾驶车辆导致他人死亡通常被视为犯罪行为,驾驶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某些特定情境下,车主若不幸撞死他人,也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这仅限于驾驶员没有预见或应该预见到可能产生危害而采取必要措施来避免此事件发生的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与14周岁自愿发生性是违法吗

    2024-04-18180 人看过

    当一名掌握了对年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女性具有特殊职责的人士,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或当事人所处的孤独无援助的困境,强迫未成年被害者顺从他并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时候,以强奸罪进行定罪和惩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未满16岁发生性行为犯法吗

    2024-04-18124 人看过

    例如因遭受暴力、威胁或其他非自愿手段使其无法自我保护或误认为可反抗进而发生性接触,同样应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

    2024-04-181438 人看过

    强迫劳动罪的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用人单位;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强奸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关于强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因相邻权纠纷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的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相邻侵权诉讼是否要半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故意伤人轻伤的赔偿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损失。并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拐卖儿童罪判决书如果对方没有提起上诉,生效日为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生效。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关于拐骗儿童罪判决生效在什么时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让探视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且是不可以附条件的义务。无论是否探视子女都得支付抚养费。关于不让探视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指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通谋构成犯罪的具体情形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通谋构成犯罪的具体情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通谋构成犯罪,共同犯罪的形式包括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共同犯罪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已经形成了共犯罪故意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致人轻微伤会拘留多长时间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致人轻微伤会拘留多长时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 一、二项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诈骗罪的法律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诈骗罪的法律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诈骗罪的法律认定 涉案诈骗行为需满足以下必备要素:本罪行所涉及到的核心权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在此类犯罪中,被侵犯的对象仅仅局限于国家、集体以及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包括那些来自不正当渠道的非法获利。 从客观层面分析,本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欺瞒手段获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这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犯罪主体,且其主观意识必须是直接且明确的故意为之。 若有关于诈骗罪如何判定的疑惑,敬请随时线上联系律师寻求帮助,我们必将竭力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解答服务。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不同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不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 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 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 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客观要件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 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