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 · 办事直通车

您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生育服务 > 收养

珠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9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对于珠海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8901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广东放宽收养子女条件

    2022-12-3130489

    民政部于今年5月25日发布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更多关于广东放宽收养子女条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怎样办理收养手续

    2022-12-2430390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更多关于怎样办理收养手续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涉外收养如何办理

    2022-12-2230641

    义乌的张小姐来电咨询:“我的朋友John是美国出生的美籍华人,在美国已与一美国人结婚。目前,他已有两......更多关于涉外收养如何办理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女?

    2022-12-1930515

    在收养立法中关于能否收养成年人的问题,我国理论界对此争议很大。一种意见认为,收养成年人弊多利少,不应允许。收养成年人的动机复杂,历史上发生办理收养成年人的风潮,都是伴随着进城、招工、顶岗、“农转非”、出国等政策的执行出现的,使一些人钻了政策的空子。这些收养的动机不纯,别有所图,一旦达到目的,由收养形成的家庭极易解体。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某些为了赡养老人的成年人赡养可以通过遗赠抚养协议解决。

  • 外国收养人的年龄有没有限制

    2022-01-0530494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年龄的最低限制。因此,外国收养人在向中国......更多关于外国收养人的年龄有没有限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保证书怎么写

    2022-06-08

    华律保证书怎么写专题,为您提供出轨保证书范本,通用保证书范本,安全保证书范本,承诺保证书范本,犯错保证书范本,复婚保证书范本等精选10篇合同范本模板供大家下载使用。

  • 遗书怎么写

    2022-06-09

    华律遗书怎么写专题,为您提供遗书怎么写,各类型遗书范本,简单财产遗书范本,律师整理的遗书范本等不同类型的收条格式及模板,精选10篇合同范本模板供大家下载使用。

  • 离婚证

    2019-05-07

    在我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婚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是直接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最终都是需要获得离婚证的,这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离婚证的相关知识。

  • 小孩出生证

    2019-05-25

    相信大家对于小孩的出生证明并不会觉得陌生,因为这是每个孩子出生所必须要办理的证件,出生证是证明合法生育的有效证件,它是由医院所开具的,里面记载了一些绝对必要的事项。同时对于出生证丢失了的话是可以进行补办的,那么出生证怎么办理呢?办理出生证需要什么材料呢?出生证遗失怎么补办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知识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 生育保险报销

    2019-07-22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知识。

办事直通车
  • 对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应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否则将会面临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关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的问题,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未办理收...

  • 很多的小孩子是很可怜的,因为他们从小就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父母了。很多人想要收养这些孩子。其实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其中成都市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

  • 阅读完以下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孤儿院领养条件及需要多少钱条件符合不用交钱。收养福利院孩子的程序: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5、收养人常住户...

  • 领养老公私生子办理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关于“领养老公私生子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

  • 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时候,一般是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一级民政部门办理。但有些时候是从福利院、孤儿院收养孩子的,这个时候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就是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当然有些时候也是可以去县一级的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关于“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是哪个”的问题,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是哪个收养孤儿应当履行一系列的手续...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理继子女收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

  • 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不同身份的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不一样,以收养人为例,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就包括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贴照片。4、收养人所在的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5、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个人照片...

  • 对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应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否则将会面临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未办理收养手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呢对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应该...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