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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担保责任什么意思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2 3320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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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瑕疵担保责任?有哪些类型?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一些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瑕疵担保责任什么意思

所谓暇疵担保责任,是指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所有权或处置权合法性及质量等承担的保证责任。委托人有义务保证本人对委托拍卖的物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保证其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暇疵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由出卖人与拍卖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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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担保责任可分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两种。前者为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责任,后者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责任。以下是简单介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1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支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16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15、616条的规定属于物的瑕疵担保的规定。

具备条件

1、标的物须有瑕疵。此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成立之关键。在此如何理解“瑕疵”呢?本文认为,在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衡量买卖标的物是否有瑕疵,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按客观标准,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该种物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之特征时,即具有瑕疵。按主观标准,所交付之标的物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

2、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

买卖标的物的利益及不利益,自交付时起,一般由买受人承受负担,所以出卖人所担保的瑕疵应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如物的瑕疵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之后发生,则应由买受人负担。我国合同法将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规定为物的交付时间,当然,买卖双方也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时间。

3、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

依此要件,买受人在合同订立及标的物交付之前不知有瑕疵存在,如果买受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仍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时,出卖人不负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为重大过失几乎等于故意,对这种对自己权益漠不关心者,法律自无特别保护的必要。但是若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有特殊保证或故意不告知买受人物的瑕疵的,即使买受人有重大过失,出卖人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的恶意行为较买受人的过失更具有可惩罚性。

4、买受人须履行及时检查并将瑕疵之存在通知出卖人的义务

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及时验收,如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应立即通知出卖人。否则,买受人会因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而丧失向出卖人主张权利,但是,关于买受人通知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标的物瑕疵的情形。

5、须买受人非依强制执行或拍卖而取得标的物

通过强制执行、拍卖取得标的物,非出于标的物所有权人的自愿,执行机关、拍卖机关仅就标的物的现状拍卖,并不知道标的物的瑕疵,并且拍卖是公开竞买,买受人亦可当场查清标的物的瑕疵,故于此情况下,出卖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12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13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14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民法典》(2021.1.1生效)第612、613、614条的规定属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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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买卖合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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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2千多不还有效期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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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方欠2千多不还有效期多少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因此,如果欠钱不还,你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你一直在追讨欠款,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会不断中断,重新计算。 但是,如果欠款已经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将不再保护你的权利。 3、在处理欠款问题时,建议你及时采取行动,与欠款人进行沟通,并保留好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如果欠款人拒绝归还欠款,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别人欠我10000块钱2年了不还网上起诉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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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了欠钱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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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人欠2500元4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针对欠钱不还的问题,首先明确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而公安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处理刑事案件和治安违法行为。 尽管报警后,警察可能会介入调解,但如果调解无效,他们不会进一步干涉。 因此,寄望于通过报警来追回1000元的欠款可能不是最佳选择。 2、在这种情况下,更为稳妥和有效的做法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欠款。 具体而言,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借条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对方需还款,但对方仍不执行,你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你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内(通常为三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超过此期限,可能会失去法律保护的权利。 因此,在采取行动前,请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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