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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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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债务担保,而债务人可权选择保证人保证、抵押物、质押物三担保的方式,质押物是有可能产生孳息的,那么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物产生的孳息一般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想要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清偿债务的,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担保法质押抵押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质押的清偿顺序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2、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质押物产生的孳息一般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想要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清偿债务的,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是约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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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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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朋友欠我6千元不还时效多长时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对于欠条注明了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3年内;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3年内。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5、因此,在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以免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法律保护。 同时,在出借资金或物品时,也应尽量明确约定偿还期限和方式,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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