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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 公司法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2 2424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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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有哪些规定?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股份转让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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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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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股份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
股份转让协议
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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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建筑公司要交多少税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挂靠建筑公司要交多少税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为是挂靠,不需交企业所得税,但应当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及被挂靠企业因此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 因此,建筑企业应就当期取得的全部经营收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预缴)企业所得税。

合伙人退伙之后还要对债务承担责任吗?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人退伙之后还要对债务承担责任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要。 合伙人退伙之后要对债务承担责任。 司法解释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照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退伙是是否分担了债务,退伙后都对其退伙前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撤销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关于撤销股东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撤销股东需要开股东大会表决。 其他股东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或者抽回出资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有权行使股东权利,对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取消出资资格。 股东大会作出撤销股东的决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普通合伙企业怎么分摊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55分钟前回复: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怎么分摊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应当用企业的全部财产来偿还; 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至于各合伙人如何分摊,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摊也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摊,不过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分摊比例,不能成为拒绝债权人还款要求的理由。 不论合伙人如何协商承担比例,债权人都可以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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