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利用 > 土地使用权 > 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处置

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处置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我国农村地区空心房是比较多的,而空心房一般是指长年没有人居住的房屋,对空心房进行拆迁,有利于进行美丽乡村的建设,那么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哪一方,拆除后的宅基地怎样处置?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处置

对农村的空心房进行征收拆迁的,是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情形,所以空心房所在的宅基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土地性质变成国有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集体土地包括的的范围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指的农村中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但是用于修建农房的空白地;自留地是指农业集体化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自留山也是农业集体化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所有的山地中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栽种树木或摘取柴草的少量土地或者山地。

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4、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

5、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农村的空心房进行征收拆迁的,是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情形,所以空心房所在的宅基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土地性质变成国有土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7543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最新空心房补偿政策
拆除空心房有没有法律依据
空心房和正常房屋征收补偿有什么区别
引用法条:
[1]《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

    2024-04-18161 人看过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的问题,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不一定算是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

  • 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

    2024-04-113037 人看过

    一些人租住了几十年的土地,后来自己也在租住土地上面建造了房屋,比如用来开设酒店或是工厂经营等等,房屋建造好之后很多人就会担心它的归属问题,毕竟土地不是自己,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华律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可以。土

  • 单位和个人“假租真征”土地和房屋属于违法行为吗

    2024-04-11176 人看过

    单位和个人“假租真征”土地和房屋是否违法?“假租真征”即表面上看,是以承租的形式,临时占用土地,实质上却是在规避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征地审批程序,从而达到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非农建设。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024-04-03148 人看过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2024-03-20183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则是针对特定主体的,如国有土地使用者和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后者通常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获得的。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咨询,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法律规定商用土地使用权是4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一律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关于法律规定商用土地使用权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怎样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确认土地使用权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确认土地使用权有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关于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关于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四要件是: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关于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四要件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关于土地使用权到2035年到期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宜宾征收该怎样给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宜宾征收该怎样给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呼伦贝尔征收起诉程序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呼伦贝尔征收起诉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你需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 2、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你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中应载明你的基本情况、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同时,你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征收决定等相关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在收到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受理,行政机关会向你发送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提出答复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不受理,行政机关会向你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3、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可能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成功,则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案。 如果调解不成功或未进行调解,则行政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 如果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4、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雅安征收可以怎样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雅安征收可以怎样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修建房子与计算安置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安置费通常是在政府进行征地拆迁时,给予被征收人的一种补偿费用,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而修建房子则涉及到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权、建筑许可等方面的问题。 如果您是在询问关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费计算问题。 2、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予以明确,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公布。 但如果您是在询问关于修建房子的费用计算问题,那么这通常涉及到建筑成本、设计费用、施工费用等多个方面。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地区和市场情况而有所差异。 因此,请明确您的问题是关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费计算还是关于修建房子的费用计算,以便我能提供更准确的回答。

山西征地可以怎样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山西征地可以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赔偿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位置、市场价值、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拆迁办公室、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般来说,拆迁赔偿的计算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 房屋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拆迁补偿:根据评估结果,拆迁方会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以补偿房屋的价值。 3、 搬迁补偿:如果被拆迁方需要搬迁,他们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 过渡安置费:在搬迁期间,被拆迁方可能需要临时居住在其他地方,他们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过渡安置费用。 5、 其他补偿:根据当地政策,被拆迁方可能还会获得其他补偿,如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等。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