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 重婚罪需要怎么成立

重婚罪需要怎么成立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重婚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重婚罪,因为刑法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重婚罪需要怎么样的条件才成立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重婚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主观方面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3、客体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4、客观方面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要了解什么情形会构成重婚罪。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重婚罪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怎么举证重婚罪
什么是重婚罪,犯重婚罪如何处罚
重婚罪的认定及处罚,如何认定重婚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开车撞死一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2024-04-19199 人看过

    在正常情况下,驾驶车辆导致他人死亡通常被视为犯罪行为,驾驶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某些特定情境下,车主若不幸撞死他人,也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这仅限于驾驶员没有预见或应该预见到可能产生危害而采取必要措施来避免此事件发生的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与14周岁自愿发生性是违法吗

    2024-04-18180 人看过

    当一名掌握了对年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女性具有特殊职责的人士,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或当事人所处的孤独无援助的困境,强迫未成年被害者顺从他并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时候,以强奸罪进行定罪和惩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未满16岁发生性行为犯法吗

    2024-04-18124 人看过

    例如因遭受暴力、威胁或其他非自愿手段使其无法自我保护或误认为可反抗进而发生性接触,同样应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

    2024-04-181438 人看过

    强迫劳动罪的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用人单位;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没离婚不管孩子遗弃罪能否认定

    2024-04-181319 人看过

    遗弃孩子,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不够恶劣的,不构成遗弃罪,但是亦属于遗弃的违法行为,需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果遗弃孩子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就会构成遗弃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没离婚不管孩子遗弃罪能否认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强奸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关于强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因相邻权纠纷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的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相邻侵权诉讼是否要半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故意伤人轻伤的赔偿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损失。并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拐卖儿童罪判决书如果对方没有提起上诉,生效日为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生效。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关于拐骗儿童罪判决生效在什么时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让探视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且是不可以附条件的义务。无论是否探视子女都得支付抚养费。关于不让探视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指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赌博过程中发现对方出千

杨铭佳律师16分钟前回复: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诈骗罪被起诉要赔钱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诈骗罪被起诉要赔钱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涉嫌诈骗罪被起诉是需要赔钱的,要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要按照实际的诈骗金额进行处罚,涉案情节较轻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情节严重的,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是如何构成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