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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该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3 6928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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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处理办法。如下:1、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内容;2、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3、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且明确不会继续履行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起跟随华律网小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怎么办

1、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且明确不会继续履行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对方不履行合同就违法了,按违法处理,还要支付违约金,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应当遵循下列两项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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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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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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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物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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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物如何处置?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物如何处置 问题解析:当土地租用协议期满之后,地面上所附属的建筑物及设施必须归还给原始拥有者。 倘若涉及到经过合约各方自主添加的附带物件,各方可依据双方曾经确立的合同规定进一步协商处理方案。 如若在合同中并无此方面条款的明确说明,各位当事人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但如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当事人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投诉,请求司法裁决。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合约各方应先行协商以寻求妥善办法。 若协商失败,则由国家政府机构负责妥善处置。 ,关于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纠纷,须由县级乃至以上级别政府进行协调处理; 若是个人或个人与团体间出现矛盾,则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或是县级以上政府进行领导处理。 假如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结果心存疑虑且不服气,其有权于知晓处理结果的三十天内在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在此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的现有使用状态,以免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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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婚后财产约定书有效吗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后财产约定书有效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婚后财产约定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再次,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后财产约定书,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招标方与发包方不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研究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招标方与发包方不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研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招标方与发包方不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研究 招标人是指被赋予或是委派进行招标工作之机构的名称,通常指处于企业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而非单独的个人操作者。 这些实体必须具备完整的法人组织结构且拥有支付工程款项的财务能力。 在我国国内,规定进行的所有招标活动都应是非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业行为。 发包人则是表示那些被官方认定为具备工程发包主体的资格并且能够能够支付工程款项的当事人,此类人士还有可能从其合法的继承者手中获得这一权利。 发包人又常被称为发包机构、建设机构、甚至是业主以及项目法人等不同称谓。 对于招标是否真实有效并不仅仅取决于招标人和发包人是否一致,关于招标及其合同的效力更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招标文件本身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相应的合同自然也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其次,合同的各项条款都不能违反招标文件中的核心条款,否则这份条款将会被视为挑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的强制性规定,从而面临着被视作无效条款或是无效合同的危险。 在招标人与发包人存在差异的情况下,需要深入分析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而只要招标人及其代理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那么他们完全能够如期进行招投标工作。 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里明确指出,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项目的需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向潜在的投标人提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项目业绩情况的要求,并进一步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国家已经制定明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严格遵守。 同时,招标人也不应采取不合理性限制或者排挤潜在投标人的手段,亦不得对任何潜在投标人采取歧视性的待遇政策。

签了合同没付钱可以违约吗

法律顾问律师53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了合同没付钱可以违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事人可以违约,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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