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法定继承 > 异地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吗

异地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如果不想继承老人的财产,这个时候可以进行一个放弃继承权利的公证,一般是自己向住所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可否进行异地进行申请?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异地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吗

不能异地放弃的。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允许的,因为在继承法中有相应的规定,如果要进行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必须在住所或者行为发生地,在异地这种情况是不接受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放弃房产继承权也需做公证
房产放弃继承,口头形式有效吗
引用法条:
[1]《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再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离世对方有继承权吗

    2024-04-191260 人看过

    再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离世对方有继承权的,如果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的。关于再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离世对方有继承权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离婚了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2024-04-19145 人看过

    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将不再是对方的合法配偶,所以对于前任配偶的财产,未抚养方并无继承权。然而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依然紧密,并且这种联系不会因为离婚而终结。因此,被你抚育的子女仍有权作为继承人继承前任配偶的遗产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了小孩判给谁,谁就是继承人吗

    2024-04-19120 人看过

    养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亲疏则可能因为养父或养母离异后,子女被归属至由抚养自己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单方面抚养之下,从而导致原本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的那部分养父母,与其所养育的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进而造成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荡然无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继承的遗产离婚时配偶有份吗

    2024-04-19197 人看过

    关键要看对方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继承了财产,并且被继承人也没有在遗嘱中明确只归其一人所有的,那么这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两孩子父母离婚各判一个,另一个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吗

    2024-04-18170 人看过

    一旦继父与继母发生离异,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独立抚育,另一方因为不再承担扶养责任使得原有的扶养关系统统终止,从而导致了双方均丧失在相互继承遗产方面的法定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后妻可以放弃继承权。只要后妻作为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后妻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关于后妻能否放弃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但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有些人没有结婚,父母也都已经去世,这种情况下是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关于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关于放弃继承权的条件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兄弟姐妹不算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根据亲属的基础划分,主要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于兄弟姐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不可以不赡养老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不因为放弃继承而免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关于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伙人死后其合伙份额,若是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继承。若是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入伙办理,需要经过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为合伙企业是由于各个合伙人之间的信任而组建,因为具有更高的人合性。关于合伙人死后其地位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腹子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被继承人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关于遗腹子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远嫁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呢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远嫁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远嫁的女儿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夫妻离婚债务的范围包括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离婚债务的范围包括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共享所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以及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疾病的债务; 4、抚养子女、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 5、夫妻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配偶加入姓名的财产归属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配偶加入姓名的财产归属问题 在婚姻关系中,一旦夫妻双方同意为房产增添名字,该房产即被视为共同财产,即使在结婚前是由某一方单独全部出资购买的,若在离婚之时进行分配的话,也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予以分别考虑。 然而,有些事情一旦做出决定便无法轻易更改。 因此,唯一可能的方式便是在后期加入名字的那个人自愿放弃自己对房产的所有权,同时还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声明,并且经过正式公证后方可生效。

孩子抚养费该怎么索要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孩子抚养费该怎么索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孩子抚养费索要的方式:索要子女抚养费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感情破裂离婚有没有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感情破裂离婚有没有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感情破裂离婚一般没有赔偿的。 但如果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