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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员工可以无罪辩护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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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以非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欺骗、欺诈等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非法集资涉及的资金往往是比较多的,非法集资一般是共同犯罪,那么非法集资员工能不能无罪辩护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非法集资员工可以无罪辩护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的案件中的员工如果并不知道集资行为是非法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可进行无罪的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的案件中的员工如果并不知道集资行为是非法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可进行无罪的辩护。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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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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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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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中判缓刑都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刑事案件中判缓刑都需要什么手续 判缓刑不需要任何手续,但是在执行缓刑时,人民法院要把判决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指南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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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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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事公诉中由于控诉主体是监察机关,所以监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是自诉案件,则和民事诉讼一样,是自己举证。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就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 举证责任的概念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就事实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行为责任; 第二,用充分证据说明其事实主张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说服责任; 第三,当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而且案件事实未能查清时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结果责任。

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有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有哪些 1、死刑对象的限制 基于人道主义,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 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死刑核准程序的规定。 3、死刑执行制度上的限制 《刑法》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死缓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又在是否实际执行的环节上留了一线生机,只要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均可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

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 法律上并未规定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一般情况下随叫随到即可,耐心等待警方处理传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嫌帮信罪进了检察院就是判了吗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涉嫌帮信罪进了检察院就是判了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涉嫌帮信罪进了检察院就是判了吗 不是,检察院没有判刑的权利,只有法院才有定罪量刑权。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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