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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中标委托分公司所签合同有效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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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的,而招标的时候,合格的投标人可权投标,投标人中标后就需要签订合同,那么总公司中标委托分公司所签合同有没有效力的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总公司中标委托分公司所签合同有效吗

总公司进行投标的时候,如果总公司中标的,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而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总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总公司进行投标的时候,如果总公司中标的,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而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总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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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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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2]《公司法》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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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法人分立事宜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幼儿园法人的分立情形是新设式分立和派生式分立。 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企业欠款可以否追诉股东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企业欠款可以否追诉股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欠款,一般不能追诉股东,要求股东偿还债务,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未足额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原则上法院是不支持的,只有两个例外: (1)公司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2)债务产生后,股东恶意延迟出资期限。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在工商局备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在工商局备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在工商局备案 关于股权转让事项所需遵循的法规解答如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在适用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必须先将相关事宜书面通知公司以及所有非转让股东, 同时告知此部分股权的优先受让人的选择权利。 若在收到法院正式通知函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即表示已经放弃了这个权利。 依据第七十三条规定,在发生股权变动情形之时,合理的做法是应依附于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二条之条款进行股权变更记录,而且注册公司需要及时地注销原始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同时向符合要求的新股东发放新的出资证明书,并且在必要的时刻修订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及其所出资金额的记录。 对于公司章程中这方面的修订记录,并不需要再经过股东大会的再次投票决议来予以确认。

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吗 各企业须有安全设施的构建计划。 所有新设、改建、扩建的项目(在这里称为建设项目)都需设立 同时规划的安全设施,它们应与主体工程 同时开始设计、施工、投人使用。 关于安全设施的费用,必须列入建设项目的预算。 对于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以及用来生产、储存或运输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令向对应部门申请审核,由审核部门及参与审核的人员对审核结果承担责任。 在此提醒,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中的任何一项,将可能面临被强制官止继续施工或关闭营业的情况,并处以最高十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款。 对应的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员工也将被处以最高二万元到五万元的罚款。 如果行为未能得到纠正,罚款金额将会上升到五十万元到一百万元。 且负责该岗位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还会面临最高五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处罚;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指控,按刑法相关法规接受法律制裁。 这些可能引起罚款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未能针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实施安全评估; (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在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未经过相关部门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开展施工; (3)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未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指导下进行施工; (4)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在完工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安全设施未能得到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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