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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具开庭传票后原告可以撤诉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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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审理之前都会给双方当事人一份传票,这个传票中记载了一些内容,那么在对方收到了传票之后,原告方可不可以进行撤诉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开具开庭传票后原告可以撤诉吗

可以。

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有权要求撤回其起诉。申请撤诉的方式包括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这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

还有一种是按撤诉处理。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有权要求撤回其起诉。申请撤诉的方式包括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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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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