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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多少算股东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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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里面都会有不同数量的股东,这个股东会持有公司的股份,股份持得越多的股东的话,那么可以算是公司的大股东,那么股东持多少股才算是股东?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持股多少算股东

一般来说持股小于5%的都是,因为一旦达到5%的界限就称为举牌,需要特别公告,而且有资格推举自己的人进入董事会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而其他中小股东只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

股东大会召开时持股比例在1%以上的股东必须出席,所以广义上的主要股东指的就是这类股东。另外持股比列在3%以上的股东可列席董事会,持股比列在10%以上的股东有权召集股东会,像这类的算最主要的股东,公司的大小决策他们必须参加。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的话,股东应当是属于持有公司的股份都算是,不是说一个股东一定要持有公司股份达到多少比例以上才能称之为股东,严格意义来说的话炒股的人也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股东,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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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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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有哪些风险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破产清算有哪些风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方面是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另一方面是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将可能构成虚假破产罪。 前两种罪对直接责任人均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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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个人转让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58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权个人转让所需要办理的手续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个人转让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导读:所有权转让所需办理的相应法律程序是什么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述之详细规定。 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各股东享有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权利。 但是当股东试图将其股份转让给非本公司股东时,必须经过其他所有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在进行股权转让行为前,股东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征询他们的意见,而其他股东则需要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回复,否则将会被视为无异议。 ,如果有超过了半数的其它股东反对此次转让,对此表示反对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股份转让; 若不购买,则会被认为是对转让无异议。 同样地,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事项另有明确规定,须遵循章程决定。 另外,鉴于涉及到其他股东的优先认购权问题,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记录所有股东的相关信息。

公司清算解散后怎么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注销一般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3、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9、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10、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解散后怎么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倒闭公司总经理有哪些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倒闭公司总经理有哪些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公司倒闭后总经理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也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股东能否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股东能否承担公司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能承担公司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自然人股东对其认缴出资额或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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