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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94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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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而言,肯定是有总公司和一些分公司的,那么在法律中,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相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分公司有法人资格吗

1、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许多的大型企业的话,都有可能会有很多个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严格意义上来说的话,是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的,因为这个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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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总公司工商年报分公司需要吗
总公司给分公司员工代付工资怎样缴个人所得税
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总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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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欠债会不会连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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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人欠债会不会连累公司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法人私人欠款是否会连累股东和公司,要分情况。 公司法人欠下私人欠款偿还分两种情况: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未用于公司经营,公司无需担责;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和法人需共同担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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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后债务要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变更后债务要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变更后不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 变更后,原股东对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出资到位或者有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要在未出资到位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竞标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竞标书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商务文件。 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 2、技术文件。 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及格式均有详细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3、价格文件。 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价中。 4、投标须知莫弄错。 5、实质要求莫遗漏。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公司融资后应该如何算股份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融资后应该如何算股份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融资常发生于公司之间,但以股权进行融资后,股权如何进行划分,我们对融资进行如下介绍: 融资指的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的理财行为。 常见的融资形式包括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几种情况。 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公司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有哪些影响?

法律顾问律师5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有哪些影响?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注册资本多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能力有一定影响。 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会记载注册资本数额,一般来说,数额越大说明公司承担的责任越大,公司抗风险能力也越强,一旦发生经营困难,注册资本可以优先偿还债务,保障股东及各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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