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证据 > 证据收集 > 电子数据证据特点

电子数据证据特点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2-19 13455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电子数据证据是以数字化的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的,能准确地储存并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是对案件具有较强证明力的独立的证据。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数据证据特点

从证据形式上看,电子数据证据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如电子合同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并未将电子数据证据单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人们通常将其归到视听资料这种新型证据中。

一般而言,电子数据证据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电子数据证据具有特殊的物质载体。作为电子数据证据的数据和信息是以电讯代码的形式存贮在计算机各级存贮介质中,输出的文件资料中的数据和信息,都是以不可直接读取的形式出现。而且,审查、鉴定电子数据证据的真伪,也要靠专门的电子仪器、设备和特定的程序才能进行。

华律网

如果没有相关的审查、鉴定设备,无论多么形象、真实可靠的内容,也只能停留在计算机各级存贮介质中,而不能被人们所感知,也不会直接出现在法庭上供法官作为证据使用。这种对电子化物质载体的依赖性是电子数据证据的一个重要特点。

2.电子数据证据信息大、内容丰富。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电子数据证据具有动态连续性。

其他各种物证包括物品、文书、痕迹大多是以静态的方式来反映案件情况的,而电子数据证据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它能够再现与案件有关的文字、图象、数据和信息,生动形象地展现案件事实,所反映的案件情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二是电子数据证据具有高度的直观性和生动形象性。

它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图像、声音、符号等信息,直观地再现在司法人员面前。

三是电子数据证据的科技含量高,蕴藏的信息量极为丰富。

3.电子数据证据具有便利、高效性。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只要保存好各级存贮介质,就可以反复再现,作为证据也易于使用,审查核实时便于操作。特别是若干年后仍可重现当时的真实情况,具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 依据指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调取书证、视听资料应当调取原件a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或者因保密需要不能调取原件的。可以调取副本或者复制件。 调取物证应当调取原物。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因保密工作需要不能调取原物的,可以将原物拍照、录像。对原物拍照或者录像应当足以反映原物的外形、内容。 调取书证、视听资料的副本、复制件和物证的照片、录像的,应当附有不能调取原件、原物的原因、制作过程和原件、原物存放地点的说明,并由制作人员和原书证、视听资料、物证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还有其他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补充证据是原始证据吗
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吗
刑诉法证据的证据能力
引用法条: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一条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零九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强奸罪没有第一现场证据怎么才能入罪

    2024-04-16175 人看过

    若并无充分确凿之证据来依法认定强奸行为,此等情形须由公安机关开展适当的补充侦查。倘若公安机关在充分扩展调查之后,再度呈交给检察机关,经其严格审查并作出合理决定,即可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予起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刑事证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5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离婚案件证据材料有哪些

    2024-04-1232013 人看过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含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离婚案件如何收集证据?

    2024-04-1231278 人看过

    证据是案件成败的关键,离婚案件和其它案件一样,在诉讼中主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不管原告还是被告,都要积极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是很多人身陷离婚泥潭时,往往感性多于理性。而且离婚牵涉感情、财产、孩子的抚养等种种

  • 离婚案件应当准备和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2024-04-0929404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离婚案件是夫妻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发生争议,或者虽然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其中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民事诉讼程

  • 离婚时,原告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2024-04-0929298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关于刑事案件证据分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人民法院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妥善保管,同时对其进行查证,证明其合法性以及证明力。《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录音不是不可以作为证据,而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也就是说只有录音一个证据是不行的,因为录音的技术问题并不复杂,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需要其他的证据如书证、人证等相互佐证。关于什么样的录音无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夫妻一方想离婚收集证据可以证明其具有过错,比如若是出轨的,可以收集其聊天记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后不用领取离婚证。关于夫妻一方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报案、控告、举报。如果经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后,确有该情形的,则应提出纠正意见,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责。关于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后,法庭仍有疑问的,可以建议法庭休庭,由人民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关于公诉人证明证据收集合法后,法庭仍有疑问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关于手机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针对诈骗罪追诉期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针对诈骗罪追诉期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诈骗罪的追诉期一般是从罪犯的最后一次诈骗起计算。 根据不同的刑期追诉时效也是不同的,一般最长追诉时效为20年,但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向法院提出申诉的,法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证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盗窃罪900元判多少年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盗窃罪900元判多少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盗窃罪900元判多少年 1、盗窃900元一般不会被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罪900元一般户受到以下的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国刑法抽逃出资罪怎么量刑?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中国刑法抽逃出资罪怎么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中国刑法抽逃出资罪的量刑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老人法定情形为多少岁?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老人法定情形为多少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老人法定情形为多少岁 法律上不存在老人多少岁就可以免除刑罚的法律规定; 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何理解负担行为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理解负担行为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负担行为是指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或若干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的法律行为,它的首要义务是确定某项给付义务,即产生债务关系。 负担行为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也叫债权行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民法中法律行为的分类之一,通说认为,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不承认这种分类。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