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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多人怎么判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6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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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的人在喝酒之后进行开车,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如果醉驾之后撞死人应该怎样进行判刑?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醉驾撞死多人怎么判

涉嫌交通肇事罪,撞死两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特别恶劣的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醉驾之后撞死人的话,这个时候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因为是醉驾这个时候应当负全部的责任,如果情况特别恶劣的话,应当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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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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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肇事赔偿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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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交通肇事赔偿金怎么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上海交通肇事赔偿包括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致受害人残疾的残疾赔偿金、致受害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致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致受害人伤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新车被撞要如何索赔折旧费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新车被撞要如何索赔折旧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新车被撞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索赔折旧费。 1、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对于赔偿价格应当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有哪些时候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有哪些时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时间,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不知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知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知情不会构成肇事逃逸,更不会受到处罚。 因为肇事逃逸首先就要求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目的; 既然不知道事故发生了,那么行为人离现场的目的肯定就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不具备这种主观目的当然就不会构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平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平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或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审定。 2、对于肇事司机行政处罚不报,可以向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赔偿调解结果不认同,可以拒绝接受,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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