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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不让对方知道可以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32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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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一般情况是可以去做婚前公证的,这样子才可以更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对方知道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前财产公证不让对方知道可以吗

婚前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双方都要到场,还要提供需要公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按照流程,对方必须知道。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在做这些婚前公证的时候都是要双方到场的,然后递交自己的产权证明,然后按照流程就可以了。在做了婚前公证之后,那么离婚这个时候就不会参与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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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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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孩子半岁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孩子半岁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在特定情形下,男方提出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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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了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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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法感情已经破裂了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三年了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

公婆是否是被赡养人,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婆是否是被赡养人,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公婆对于儿媳来说不是被赡养人。 法律规定,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儿媳在法律上可以不赡养公婆,这不是儿媳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被丈夫施暴致淤青,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被丈夫施暴致淤青,是否构成家庭暴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被丈夫施暴致淤青,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关于您的问题,现提供以下信息供参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家庭成员之间出现对身体造成淤青的行为时,应当认为这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遭遇此类情况的受害人有权向当地社会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公安机关寻求援助和帮助。 此外,还需要提醒您的是,以下这些行为亦被视为身体暴力:即夫妻之中有一方因故意伤害而致使另一半死亡、残疾或者遭受重伤;或者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着频繁的拳击、脚踢、抓挠、扭转、推拉、扇脸等行为,甚至包括言语上的侮辱。 为了更全面地理解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建议您查阅《反家庭暴力法》中的详细内容。 在此基础之上,根据该法律第二条的定义,家庭暴力乃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采取殴打、捆缚、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一系列手段,包括长期的口头威胁、恐吓等形式,对他人的身体和心理进行侵害的行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收养人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收养人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收养人应当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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