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的计算
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该规定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列入精神抚慰金的类型。这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该规定明确了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存在两种性质的赔偿金,一种是物质损害赔偿金,包括该解释的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赔偿项目,另一种即为精神损害抚慰金,被侵权人可以同时要求物质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给付。该解释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残疾赔偿金以及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属于物质损害赔偿金,是对于被侵权人由于伤残或死亡所丧失的未来收入的一种补偿,并不带有精神上的抚慰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列入精神抚慰金的类型,与现行司法解释不一致,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该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该解释不一致的,以该解释为准。所以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性质的认定,应当以《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准。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外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是并列的赔偿项目。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以下因素加以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除非是达到了相应的程度,这个精神损失费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实际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人身损害除了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论是在交通事故中还是工伤事故等其他情形中,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哪些?详情请看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精神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损失费数额。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找有责任的一方进行赔偿,如果自己购买了保险的,也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
道路行驶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而在事故发生之后一定会牵涉到经济赔偿问题。其中,就包括了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额是多少呢,该怎样确定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进行的相关资料整理,欢迎您的阅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损失的,需要及时向责任人要求赔偿,如果责任人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骨折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主要是被侵权人,可以是因侵权人的加害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并且伴以难以忍受的痛苦的,也可以是因产品责任导致的消费者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出现在人身权利受损的案件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包括哪些 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条件:1、有损害的事实;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3、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5、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