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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借用他人资质签施工合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4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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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建筑工程中,如果出现了要施工的话,那么必须要签订施工合同,这个时候就有可能有人借用他人的资质代为签订施工合同,这种是不是允许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能否借用他人资质签施工合同

建筑法》在承包一节中规定了六“禁止”: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如此可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人,没有资质的施工人不得借用他人资质签订合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自己没有实际的资质的话,然后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有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确定,到时候不服的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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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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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不办理结算,甲方如何处理

任浩浴律师3小时前回复:

当分包单位完成工程但不配合办理结算时,甲方(即发包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此问题: 1. **合同审核**: - 查阅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明确其中关于工程验收、结算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 2. **书面催告**: - 发送正式的书面通知给分包单位,催促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竣工资料、结算文件,并前来办理结算手续。 3. **自行结算**: - 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记录,甲方有权根据留存的工程进度资料、工程量清单、变更单等进行单方结算,但这需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法律支持。 4. **调解与协商**: - 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分歧,邀请第三方如监理单位、行业协会或共同认可的专家参与协调。 5. **仲裁或诉讼**: - 若协商无效,甲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机构介入,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结算金额并强制执行。 6. **行政干预**: - 向行业主管机关或建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行政帮助协调解决,尤其是涉及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问题时。 7. **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利益**: - 在必要时,甲方可以主张因其不结算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等,并依据法律法规行使留置权或其他法定权利。 总之,在整个过程中,甲方必须确保所有行为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的建筑法规,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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