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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合同到期几天后公司才提解除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4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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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在公司工作,那么就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辨劳动合同会有一定的期限,到期之后需要及时续期,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到期几天后公司才提解除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也是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处理劳动争议、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希望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则应及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签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既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又不续签劳动合同而默许劳动者继续工作,则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做法既不符合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又不利于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引发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处理也比较棘手。针对上述问题,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但这里双方默认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应包括原合同所约定的期限。

根据你所说情况,你的合同到3月16日到期,但单位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且你一直在公司继续工作,则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这个时候,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合同,那么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按照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来计算,你可以获得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但由于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违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这样,你总共就可以获得三个月的经济补偿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了,需要在一个月之内进行续签,如果没有在一个月之内续签的可能就违反国家规定,在产生纠纷之后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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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实习期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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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国家铁路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办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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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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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依法成立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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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出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当基金份额或股权设定质押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的股权设定了质押,则此种质押权自股权完成登记之时起生效;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股权,质押权自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登记手续时起生效。 在成立了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之后,不得再进行转让,除非经由出质人和质权人达成共识并予以批准。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质人通过出售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股权获得的资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质权人的债务,或者将这部分资金存入到专门账户中供债权人管理。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仓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 1、保管人有收取仓储费的权利,其义务是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对仓储物进行验收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2、存货人的权利是要求保管人代为妥善保管和到期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其义务是按约定支付仓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签订的是无效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此之外,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是无权代理,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的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44条当中的规定也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属于有效的,这也就意味着合同的订立的主体如果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也是属于一种构成了一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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