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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受阻如何救济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2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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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如果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了要进行离婚的话,是需要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并且孩子抚养权是必须进行分割的,这样一方就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探望权受阻如何救济

探望权一般从双方协议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生效之日起便自动享有,任何个人或单位非经合法程序,不得干扰、阻挠探望权的正当行使。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进行说服、教育或警告,对拒不服从者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本身进行强制执行。

二、祖母是否有对孙子的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是以法律形式对亲情交流和维系的保障,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亲或者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配偶生有子女后离婚的,子女无论随父亲或母亲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协助一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探望人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探望权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强制执行(拘留或罚款)。

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而没有直接规定爷爷或者奶奶(隔代)的亲属的探望权。

然而,在具体个案中,正确的行使探望权(隔代)能更好地与子女沟通和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促进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应该为对方看望子女提供方便和机会,尽量不要给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过多的阴影。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在探望孩子的时候探望权受到了阻碍,我们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这个时候可以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服从可以进行拘留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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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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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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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的情况发生时,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异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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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继承的定义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另外订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024年离婚娃儿的抚养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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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离婚娃儿的抚养权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娃儿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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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后欠债是否一起偿还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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