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有期徒刑 >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0 2887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0年。

华律网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这里所说的“监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的场所,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他执行场所”,是指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劳动改造具有强制性,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外,都必须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通过劳动,可以使罪犯认识自己的罪行,改掉好逸恶劳的习性,并学会和掌握基本的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得以改造成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于年老体迈、有严重疾病,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不应再安排其进行劳动。“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所谓思想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法律等内容的教育;教育,是指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其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指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实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使罪犯认罪服法,改恶从善,成为守法的公民。

4.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2024-03-18181 人看过

    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意思是,某人在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后,因为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得到了缓刑的判决。缓刑意味着该犯罪人在接下来的1年内不需要实际坐牢,但这并不代表他/她完全自由,而是需要在这段时间内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刑罚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2024-03-11199 人看过

    意思是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当事人有罪并且判处了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但决定暂缓一年执行,即判决书生效后不会马上收监执行,对犯罪分子设立一年的考验期,在这一年之内只要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就不需要再执行原判,有违法行为的仍然要执行原判刑罚,结合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资料可以更加明确的了解缓刑制度。

  • 在看守所的时间算不算坐牢的时间

    2024-03-04189 人看过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在看守所的时间算不算坐牢的时间,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还用坐牢吗

    2024-03-02150 人看过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是否需要坐牢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缓刑考验期满后不需要再坐牢,但是缓刑考验期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不服从监督管理的就需要执行原判,根据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法律依据,可以更加明确的了解这一问题。

  • 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2024-02-20109 人看过

    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的意思是经法院审理确认构成犯罪并判处了一年的有期徒刑,但暂缓两年执行,两年之内只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两年期限届满后可以不再执行原判,不过宣告缓刑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也做出了非常详细的介绍。

  • 我国有期徒刑最高年限是15年或者25年。犯一种罪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为十五年。犯数种罪名的,应当数罪并罚。数罪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二十五年。关于我国有期徒刑最高年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关于死缓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重大事故责任罪的量刑根据情节不同而不同,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重大事故责任最多判多少年有期徒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关于有期徒刑期限怎么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要求是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或其他法定情形。关于无期徒刑要如何才能减为有期徒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而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十年。关于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期徒刑中又加上新罪的判刑:把之前剩余的刑期与新罪被判处的刑期加在一起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关于有期徒刑中又加上新罪具体如何判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会如何追究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会追究的责任: 1、构成本罪的,一般会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会追究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罚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非法运输弹药罪如何量刑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非法运输弹药罪如何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非法运输弹药罪的量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法规,私自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案件起诉后多久能立案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案件起诉后多久能立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需要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特别重大可延长六十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女人强奸男人构成犯罪吗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女人强奸男人构成犯罪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构成犯罪,但不构成强奸罪,构成的是猥亵罪。 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强奸罪的主体是男性,违背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女人强奸男人不符合《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但是女人强奸男人符合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所以现实生活中会被定为猥亵罪予以追诉。

信用卡诈骗罪是哪些类型的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是哪些类型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信用卡诈骗罪是哪些类型的 信用卡诈骗罪归类在金融诈骗罪中,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就是利用“信用卡”作为工具,从而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 可以说“信用卡诈骗”就是“诈骗”类型中的其中一种,也可理解为“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别规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