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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拖欠水电费怎么办,承租人欠租金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36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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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承租人退租之后会发现他之前拖欠了水电费。但此时已经找不到承租人了,那么就出租人而言,要是退房之后发现承租人拖欠水电费的话,应该怎么做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承租人拖欠水电费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但是,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是,如果押金抵扣完了该如何办?因此,在合同中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的行为。

同样,出租人一直迟迟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也一直是让承租人头疼的问题。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二、承租人欠租金怎么办

(一)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按《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三)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必须要有依据。因为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则不能采取这种措施,否则,此举是构成侵权的,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因此,这类措施不应滥用,运用要有依据,用得恰当。

(四)要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合同法规定了标的物的提存制度,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提存物品应依法进行,出租方千万不能单方擅自处理房内物品,要处理房内物品时,务必要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法律行为,可作证据使用。同时,要做好物品请点记录,做好物品保管工作,以便将来物品交接。

通过华律网小编介绍了承租人拖欠水电费的处理方法,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遇到承租人拖欠水电费,此时出租人可以在之前交付的租房押金中进行相应的扣除。在租赁之前最好是能够在租房合同中约定,押金扣完的,承租人要及时再补充一些。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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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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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周口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维权程序通常涉及多个法律环节,以下是一般性的规定: 1、当面临征地时,你应当确保充分了解征地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这包括查阅相关政府公告、批文以及与征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2、如果你对征地有异议,可以尝试与征地单位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寻求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3、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中,你需要详细陈述征地存在的问题以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4、如果申诉仍未得到满意答复,你可以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征地维权过程中,建议你保留好所有与征地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将在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行为是无效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救济。

二手房卖家一房多卖的做法合理吗?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二手房卖家一房多卖的做法合理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是不合理的行为。 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一房多卖的行为都是非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这种做法将会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因此是不被允许的一种违法的行为。

自己的地被乡里建了楼怎么维权

孙赫律师16分钟前回复:

你好,我擅长这方面的纠纷,可以向我下单咨询。

同一个房产的数个抵押权按什么顺序实现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同一个房产的数个抵押权按什么顺序实现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同一房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本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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