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离婚后能否给子女改姓氏

离婚后能否给子女改姓氏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9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关系处的非常非常不好,一方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就不希望再跟另一方有任何的牵扯,看到孩子是跟着前夫姓就非常郁闷,于是在这时候就会打算去更好孩子的姓氏,让孩子跟着自己姓。华律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能否给子女改姓氏

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已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时也明确规定,变更姓名要依照规定而行。

姓名的变更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既涉及到亲情、人伦道德,又涉及到读书、工作等现实生活,更涉及到法律规范。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更名,都是允许的,但需要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才能办理。成年人更名,需要本人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分配?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之后抚养权放虽然是可以单方面的更改孩子的姓氏,但这样容易引起另一方的反对或是出现其他的问题,建议最好能够先沟通协商解决它。离婚之后给给子女改姓氏会带来哪些争议你不清楚,建议你可以咨询华律网上相关的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离婚后能不能对子女抚养权,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重新提起诉讼
离婚后能要求提高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后能否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离婚后收养的孩子抚养费谁来承担

    2024-04-1631182 人看过

    案情:2000年,刘某与杨某经人介绍后,两人产生了感情并结婚,婚后二人曾生育有一子一女,但均因病而夭折。在经受了两次失去亲生儿女的沉重的打击后,两人的心里总有那么解不开的疙瘩留在了心里,后经亲戚、朋友的劝说,最终两人决定收养一生父母有特殊困

  • 子女抚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离婚时孩子刚满月,孩子两岁后男方可起诉要抚养权吗

    2024-04-16191 人看过

    从三至八岁阶段,判断依据主要取决于孩子与何人为伴居以及双方的工作和经济条件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其意愿则成为了主导判断的关键要素。如果涉及两个子女抚养权问题时,除非出现其他特殊情形,否则一般原则是每人各得一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还能更改吗

    2024-04-16188 人看过

    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如果说另外一方因为各种原因根本就进不到抚养的义务,根本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外一方自然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抚养权给男方了还能要回来吗

    2024-04-16147 人看过

    倘若遇到此种情形,且各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难以达成共识时,那么父母双方便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去争取和协商解决方案。如若无法自行调解解决,则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司法机构进行诉讼,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2024-04-16188 人看过

    经历过离婚实践后,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那么原有的子女抚养权其实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重新获取的。当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得到裁定并确认之后,便不应当轻易进行变动,除非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方可启动变更抚养权程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济条件的优势; 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居住环境良好; 证明自己及自己的父母能给予孩子充分的陪伴和照顾; 提供孩子愿意受本人抚养的意见。关于争取小孩抚养权证据有哪些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孩子抚养权公证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抚养权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关于孩子抚养权公证如何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关于小孩抚养权怎么变更下面由华律小编师为您详细解答。

  • 过继孩子需要的手续: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关于需要什么条件过继孩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有能力的兄姐是应该承担弟妹的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成为其监护人;以上监护人都不在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关于父母去世后兄姐是否应该承担弟妹的抚养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

  • 非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先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双方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依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女方。关于非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也可以当一方出现法定的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的条件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关于变更小孩抚养权的程序和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遗弃罪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关于遗弃罪的立案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

子女抚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2024年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共同偿还吗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共同偿还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义务有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义务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义务有以下三项: 一、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 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存在连带责任; 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三、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伤残几级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伤残几级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原则上伤残十级就有可能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通常只有是公民的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是劳动能力受到影响,受害者存在需要抚养的孩子等的情形下,才有可能需要根据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等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