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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94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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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是重要的商业票据之一,支票是资金结算的常用票据,可以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两类,支票一般是需要到银行购买的,购买支票的费用需要进行会计处理,那么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

现金支票用一般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现金是指库存以备日常零星支付的货币。有了银行存款和现金,才能购买材料、支付工资和其他费用,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一般分录如下:

1、购买转账支票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客户销货款的转账支票入公司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3、用支票支付购货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用现金支票支付货款,凭证由银行开具,比如银行收款凭证就可以了。

现金支票付款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或分开做: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账款等科目

贷:现金

现金支票的签发流程

(一)签发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3、领取现金。

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二)注意事项

1、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2、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

3、签发现金支票时,出票人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签发空头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章不符的支票的人,银行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签发支票。

4、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5、要严格执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规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为10天(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效期限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签发支票必须填写当日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6、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7、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8、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问题进行的解答,现金支票用一般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现金是指库存以备日常零星支付的货币。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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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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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期间变更法人是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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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欠债期间变更法人是不是违法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不违法,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 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 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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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中应该要避免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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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收购中应该要避免哪些行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权收购中要避免以下行为: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法人欠债会不会连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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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人欠债会不会连累公司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法人私人欠款是否会连累股东和公司,要分情况。 公司法人欠下私人欠款偿还分两种情况: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未用于公司经营,公司无需担责;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和法人需共同担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变更后债务要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变更后债务要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变更后不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 变更后,原股东对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出资到位或者有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要在未出资到位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竞标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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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标书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商务文件。 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 2、技术文件。 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及格式均有详细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3、价格文件。 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价中。 4、投标须知莫弄错。 5、实质要求莫遗漏。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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