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承诺 > 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

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4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生活中,很多的情况都是约定的要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承诺,对方一定的条件,那么没有在承诺的期限之中承诺,对方应当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

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失效。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

要约承诺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概念,要约承诺在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特点,中国的要约承诺制度综合了各法系的合理成分,是比较先进的。

现代社会,要约承诺制度仍具有重大意义,但电子商务的兴起,对要约承诺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要约承诺制度也因为对电子合同进行专门规制而得到了新的发展。

民法典要求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在要约中约定的承诺期限的话,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么要约本身就会消灭,如果实在要约有效期之内做出承诺的话,那么承诺方一定要做到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效力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2024-04-18145 人看过

    承诺书属于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1.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不违背公序良俗。接下来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75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非法集资业务员写了承诺书有效吗

    2024-04-05148 人看过

    非法集资签订的合同往往是具有诈骗性质的,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按照相关法律如果是在非法集资中签订的合同均无效,因此担保也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放弃工伤赔偿承诺书有效吗

    2024-03-26166 人看过

    若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则须依循相关法规进行赔偿处理。放弃工伤赔偿的承诺书经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后,即具备法定法律效应,而因该承诺书所引发的任何责任和风险均需由当事人独自承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合同写口头承诺无效有法律效力吗

    2024-03-03104 人看过

    合同约定口头协议无效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协商一致,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约定不采用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承诺函是否能认定为担保函

    2024-01-26164 人看过

    承诺函是否认定为担保函,主要取决于该函的具体内容和上下文。如果承诺函属于担保承诺书,那么它可以被认定为担保函。然而,如果承诺函只是表达了一种意愿或承诺,而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担保事项,那么它就不能被认定为担保函。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承诺函是否认定担保函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作出承诺意思表示的主体是特定的,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在内容上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是构成一个有效承诺的核心要件;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关于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单方作出的承诺有效。单方承诺也可理解为赠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被赠与人不表示拒绝,则此赠与行为成立。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关于单方作出的承诺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承诺生效后,合同成立。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关于承诺生效后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承诺已经到达要约人的;采用口头形式的承诺,因为一般该承诺作出后,会即时到达要约人;以及超过了承诺期限发生的承诺,该承诺一般被视为新要约。关于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定的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后者为准。如果要约中约定了期限,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应即时作出。关于法定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哪个为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并且对承诺事项没有超出一个限度;被害人有承诺能力、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被害人承诺是在事前作出的。关于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大陆法系国家在承诺何时生效的问题上采用到达主义,或称为送达主义。即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关于承诺生效时间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租房需要房东提供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租房需要房东提供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都应当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即房产证或其他能证明房屋归属权的材料。 尤其是自己直接和房东签合同时,少了中介这一把关过程,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并确认房子是否有抵押。 在签合同时,除了写清楚租赁时间和日期,交房日期和交房条件也应协商写清楚。 一、房产证有了房子如何过户 流程包括: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房产过户手续如何 房产过户手续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三、期房能网签吗 可以的。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5、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老公代签合同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老公代签合同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老公的代签在涉及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合同上是有效的。 但是法律规定了,收养协议、离婚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签字,不能由他人代签,即使是夫妻一方也不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无效合同定金需要双倍赔偿吗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效合同定金需要双倍赔偿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效合同定金不需要双倍赔偿。 合同无效,定金就没有收取的根据,直接原金额返还就行,不需要双倍。 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公司解散前订立之合同如何妥善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解散前订立之合同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解散前订立之合同如何妥善处理 若人民法院正式接受了破产申请之后,债务人以及与之相关方在申请受理之前所签订并且没有完全履行完义务的合约,将交由管理人员通过决策来确定是予以终止还是继续执行下去, 同时也有权利向相关方面进行通知。 如果管理人员从申请接受日期起的两个月之内都没有向对方通知,或者在接收到对方有关此事的催促之后的30天内依然没有给出相应回复,则将被认定为该份合约已经自动解除。 如果管理人员决定要按照原定约定继续执行这份协议,对方需要相应地履行他们的义务;对方依旧有权利向管理人员提出请求,希望得到某种形式的担保。 如若管理人员未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将会被视作同意撤销这份合约。

双方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双方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定金主要有两种形式: (1)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2)形式的定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定金。 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销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3、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