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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9 771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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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犯罪中经营的物品较多,包括电信业务、食盐等等,针对不同的物品,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不同,而这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立案标准,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怎样的?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失效,暂未出台明确的相关立案标准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犯罪构成:

一、犯罪客体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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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怎么才算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及处罚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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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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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刑,怎么办理监外执行,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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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院判了刑,办理监外执行是需要向监狱方面提交申请书进行申请的。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诈骗罪可以撤销控告吗?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诈骗罪可以撤销控告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诈骗罪一般不可以撤销控告。 因为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已经立案就不能撤诉。 只有民事案件在法院起诉后,原告可以撤诉。 如果有犯罪事实,立案后不可以撤销的。 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只要构成犯罪,即便是受害人申请撤诉,公安局还要立案侦查,依法查处。 一、公安局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首先要对刑事案件立案,而刑事案件立案的法律规定是很多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有权对刑事案件立案,那么刑事案件立案后被害人可以撤销吗下面由本律师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原则不一致,民事案件采取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意思就是原告不去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立案审理案件,而刑事案件一旦发生,公安机关一旦立案进行侦查,除非经过侦查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然不会因为被害人的申请而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二、撤诉还需要交诉讼费吗 需要交。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三、法院撤诉可以退起诉费吗 法院撤诉退费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根据相关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査后,对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者按照刑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主动撤回起诉,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

寻衅滋事罪自首可以减刑多少,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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