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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14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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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双方的买卖关系就成立了,卖家需要提供货物,而买家要给钱。但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不少人却遭遇到了对方欺诈而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么,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在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印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

我国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进行参照。若有条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鉴证。一方面可以对内容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合同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5.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6.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看清楚,如果你不看清楚它的内容,就盲目签订对自己来说后果非常大。签订买卖合同欺诈真的发生了该怎么样通过合法方式解决,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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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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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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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含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盖印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印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 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印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 盖印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印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 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效力。 其余四项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当事人不记载则按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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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房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房合同违约后,一般的处理的方法有:1、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2、可以按合同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3、可以扣除违约方付的定金,如果违约方是收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4、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租房合同怎么样属无效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租房合同怎么样属无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二手车交易合同有无法律效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二手车交易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二手车交易合同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就有效,过户并不是车辆买卖的必要条件,但是二手车不办过户,只签协议存在着法律风险。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会予以受理?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未生效起诉银行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会予以受理 若因合同尚未生效而提起针对银行的诉讼,那么法院未必必然会依法立案并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 唯有在各项法定起诉要件均得到充分满足的前提下,法院方有义务依法立案并予以受理。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仅仅根据合同现在已经生效或者尚未生效这一事实,并不足以决定是否能够向相应地域范围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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