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担保法 > 保证 > 保证效力 > 保证合同的无效

保证合同的无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6 2479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保证合同效力原则上应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这里只介绍担保法规定的情况。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原理,法律行为的无效可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本文也遵循这一原则,分开予以讨论:

1、绝对无效,即保证自始、绝对的不发生效力:

华律网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解释17、18条)

(2)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解释16条)

(4)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解释第4条)

(5)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解释第5条)

(6)以下情形下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解释第6条)

(7)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担保法30条第一项)。注意,这条规定与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则有所不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但保证合同当事人为保证人和债权人,债务人只是主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对于保证人来说,债务人与债权人串通骗保仅仅构成了欺诈,按照合同法应该是可撤销的合同,但担保法显然是考虑到保证合同单务性、无偿性的特点,试图矫正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倾斜,但却未考虑到保证合同基础关系可能的有偿性,以及没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难谓完全合理。不过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担保法应当优先适用。

(8)主合同债权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无效(担保法30条第二项)。原理同上。

(9)主合同债务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无效。(解释第40条)注意,适用本条的前提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该事实,债务人的欺诈只能作为保证人签定合同的动机,不影响保证的效力。(参见总论部分第4目)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债权债务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律所一直秉持“真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法律顾问、诉讼、非诉讼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分工造就专业律师,专业律师成就专业案件。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主要业务以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公司法务、人损工伤、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务债权、资产重组等为主。各部门实行主管律师负责制,对办案质量跟踪考核,并将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合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团队以敬业精神和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当事人的赞誉及法律界的认可。“真诚”、“专业”、“高效”已成为特色,也是团队一直推崇和坚持的执业理念,也将秉承这一宗旨,继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过去,不断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2024-02-21101067 人看过

    保证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等。对于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保证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5400 人,获好评率 100%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

  • 履约保证金为什么不等同于违约金

    2024-01-157734 人看过

    履约保证金为什么不等同于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生后据此承担给付违约金的责任,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

  • 什么叫保证期间

    2024-01-14243 人看过

    保证是保障债权人利益以及确保债权实施的一种方法,因此在我国深受债权人欢迎。但是由于保证牵涉到保证人的利益,因此在法律上规定了保证期间,以防过度加重保证人的责任。那么什么叫保证期间?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民事上保证的效力是如何的

    2024-01-14373 人看过

    保证是一种担保形式,为了解决债权人的后顾之忧,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借钱的时候,是可以要求第三人担任保证人,对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相应的保证的。那么,民事上保证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民事上保证的效力一、保

  • 垫付保证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2024-01-141615 人看过

    所谓保证金,指的就是为了某种特定的任务而进行的某种特定资金的缴纳。它会对交付者产生一种特定的约束力,让商业流程更加顺畅。大家知道垫付保证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吗?今天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 准生证不办可以。现在各省市已经逐渐不再办理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关于准生证不办是否可以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车贷保证金

何军强律师14分钟前回复:

问题请具体点。车贷如还货正常没有逾期,没有合同约定的话,保证金要退还。

保证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

有人欠4千块钱5年了不还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人欠4千块钱5年了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 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