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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进行反担保的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9 2950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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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保障债权的实现,除了担保之外,反担保也是经常使用的方法。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和《担保法》第四条都对反担保加以规定,即“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于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反担保呢?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为保证其追偿权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其追偿权无法实现,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以土地或其他财产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举例来说,A为贷款人B向银行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B以土地或其他财产为其提供反担保。银行是债权人,A为担保人,B不仅是债务人,而且是反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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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否必须由债务人自己提供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二条的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在上述案例中,如果B请求C为其向A提供担保,C就成了反担保人。

就上述案例来说,如果反担保人B以土地向担保人A提供担保申请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抵押登记办理。在办理登记时,土地登记机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申请人为反担保人B和担保人A,其中反担保人B是抵押人,担保人A是抵押权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时,银行不是抵押权人,也不是申请人。

二是担保人所担保的应当是合法的债权债务,从而保证其反担保的合法性。至于担保人提供的是抵押或是保证等,则无须审查。

三是申请人应当提交资料包括B用于反担保的土地的权利证书以及A、B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等。土地登记机构为了查明事实,也可以要求提供B与银行签订的主合同以及A、B、银行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四是经过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土地登记机构在反担保人B的土地权利证书上记载反担保事项,并为担保人A填制发放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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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征地可以怎么计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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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廊坊征地可以怎么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面积、折旧程度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乘以房屋面积来计算。 搬迁费:被拆迁房屋的搬迁费用,包括被拆迁房屋内物品的搬运费、运输费等。 临时安置费:被拆迁房屋的住户在过渡期间需要支付的临时安置费用,一般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过渡期限来计算。 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需要考虑停业损失补偿,一般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经营类型、停业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的补偿标准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以及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以及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和安置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 1)土地来源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是划拨或低价出让,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 ( 2)产权区别。 很多安置房是不具备完全产权的,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而商品房是具备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 3)质量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一般不如商品房。 ( 4)交易时间上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上的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销售。 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 5)交易限制的区别。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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