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撤销权人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
要准确把握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具备相应的主观和客观条件。这个主观和客观条件主要是针对债务人和第三人来说的。
从债务人来说,应该具备的客观条件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债权没有成立,无所谓侵害债权;债权已经消灭,即不存在了,更谈不到侵害债权。因此,必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以后消灭之前。与此同时,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债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法的债权为法律所禁止,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事实行为主要是债务人消耗自己财产的行为,这里可能有正当的使用财产进行正常生产和生活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可能也有挥霍浪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有时又是难以发现和制止的。而法律上的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向自己的债务人表示对债权不再追偿或者是转让财产,将自己的金钱给他人或将自己的有形财产如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转移给他人。不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就涉及到行为的效力问题。如果债务人的放弃和转让行为导致债务人的清偿能力降低,危害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就具备了撤销权的条件。第三、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有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才能导致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和偿债能力的降低,才会真正危害债权人的债权,才有必要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还在酝酿之中,是他的一种意向或者是言论,并未实际付诸实施,不能实施撤销权。第四、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危害债权和对债权造成危害是指债务人确实减弱或由此丧失其清偿债务的能力以致于无力履行债务。主要表现是减少财产或在财产上增加障碍,如放弃到期债权、免除他人债务、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低价转让财产、在财产上设立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
与此同时还应注意,并不是一发现债务人有类似行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而是应该以实际已经危害债权或可能危害债权为标准。也就是说由于债务人的行为使其财产减和到不能履行偿还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在实施行为后仍然有足够的财产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就不能认定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不能行使撤销权。但有一个问题,这时候债权人往往仅看到自己的债权,并不知道债务人是否还有其他债务。如果经过了解发现债务人还有大量其他债务,有证据证明其确实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就应该可以提出撤销权诉讼。
实施撤销权的主观条件是,对于债务人来说,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为无偿时,具备上述客观条件时,债权人即可行使撤销权。而当债务人实施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偿的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主观和客观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来说撤销权这种权利依附于很多权利之中,这种权利是否行驶,都是根据自己的是否需要行驶这种权利而定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承租人的权利是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的,出租人是需要提供房屋的使用权给承租人的,如果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的,承租人仍然是有权利继续使用房屋的。那么,租赁期内所有权变更新房东不履行原租赁合同义务如何处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租赁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从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一天起直至法院做出撤销婚姻请求的最终判决生效为止,在此期间内两个人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将不再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承认,而将其重新定义为同居。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原则,共建和谐社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赠与合同撤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被撤销后,合同就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双方就不存在违约情形。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赠与合同撤销是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撤销合同与违约责任可否同时使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撤销合同与违约责任可否同时使用撤销合同与违约责任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因为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双方就不再存...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能否依法享有撤销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担保人能否依法享有撤销权担保人可以依法享有撤销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商铺产权归属问题、餐厅的手续审批问题、确定转让费用范围问题和查清用工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在店铺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商铺产权归属以及手续审批相关问题,而且当事人还要约定转让费用以及历史遗留交接问题。关于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交付使用标的物的条件和日期;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承诺;标的物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
实际履行变更合同内容的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还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时,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中的内容。关于当实际履行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如何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关于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合同的订立形式分别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关于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即可依法生效,原合同变更的部分,按照新合同处理,原合同未做变更的部分,继续生效。关于合同变更的效力怎么认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般情况下请求撤销合同的时效是一年。依据相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也可认定为撤销权消灭。关于请求撤销合同的时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