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侵权责任 > 一般侵权 > 人身权侵权 > 2024打人脑震荡赔偿多少钱

2024打人脑震荡赔偿多少钱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374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脾气,出现一些事件的时候不要冲动,冲动之后容易发生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比如打人,那么如果将人打成脑震荡会赔偿多少钱。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打人脑震荡赔偿多少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如下: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人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残疾赔偿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残疾赔偿金。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将人打成脑震荡需要对受害者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轻伤那么进行赔偿就可以了,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等,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3279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脑震荡一般赔偿多少钱
脑震荡算人身伤害吗
被打脑震荡怎么判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租客死在出租房,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吗

    2024-04-19120 人看过

    租客在出租房意外死亡,是否可以要求房东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租客的死亡是由于房东未尽到房屋维护、修缮、管理义务,导致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造成的,那么房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办

    2024-04-19172 人看过

    劳务关系中发生人身损害,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和男友发生性关系,被偷拍不雅视频,可以主张赔偿吗

    2024-04-18185 人看过

    若个人遭他人未经许可而录制视频的侵权行为,自可循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除法定机构确因侦查办案需要而进行调查取证外,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未经许可对他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公共网络平台上发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发生劳动争议能否打名誉权官司

    2024-04-173651 人看过

    案例徐先生于1983年8月1日起在上海某冶金建设公司工作。1996年12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录用徐先生,合同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1997年1月1日起,若双方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解除或终止。合同还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徐先生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徐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

  • 从本案谈精神病人在离婚时对妇女权益保护

    2024-04-1738339 人看过

    「案情」原告尚某与被告王某于1989年冬天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双方举行婚礼,1993年3月22日双方生育一男孩,双方生活的一直很美满、幸福。但天有不测风云,孩子在不满一周岁时得了重病,王某多次给孩子输血,导致身体虚弱,精神也受到了一定的

  • 气死人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如果确实因为侵权人的气人行为导致了受害人最后的死亡结果,并且侵权人主观上也是故意为之的,那作为死者的家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气死人是否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以下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没有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被逮捕;被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关于哪些行为是侵犯人身自由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和信息;协议内容,包括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比如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等。当事人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等。​关于幼儿园留疤赔偿协议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有: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侵害人身权的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关于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关于损害名誉权的表现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检验完后发放健康证。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关于领健康证要带什么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喝酒摔伤住院责任一般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同行人未尽到提醒、劝阻义务的,也可视情况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是他人故意劝酒,有伤害的意图的,由该侵权人负主要责任。关于喝酒摔伤住院责任算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于全责方无法承担经济赔偿的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于全责方无法承担经济赔偿的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裁定解释,您可径行对受损车辆进行调试维修,待费用确凿无误后,再向负责的肇事者及所属保险公司提出诉求,寻求司法保障。 据悉,该条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款已有明文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中,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引发了此类损失,并申请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和保护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车辆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以及附属物品的损失; (二)由于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遇事故而遭受灭失或无法修复的情形下,为购得同等金额的、事故发生时相同价值的车辆所需支付的重置费用等。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五款规定。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合法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相应的法律依据是: 1、生产冒用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的规定,由质监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的规定进行处罚。 2、销售冒用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的规定,由工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的规定进行处罚。 3、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 (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的规定,由工商局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的规定进行处罚。 4、既生产冒用厂名、厂址的产品,又生产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由质监局和工商局分别根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既销售冒用厂名、厂址的产品,又生产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对此两种违法行为是合并处理还是分开处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由工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合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遮挡车牌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故意遮挡车牌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A、B类驾驶证会因此降一级,C1及所有类型的驾驶证都会被暂扣驾驶证,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和考试,通过考试的才能拿回驾驶证。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内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扣罚12分并且处理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关于被打耳光的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关于被打耳光的赔偿问题如何解决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被打耳光的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关于法律咨询方面的问题解答表明,当实施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受害者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 同时也需对由此产生的误工损失予以赔偿。 若致受害人伤残,还应补偿其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及相关的残疾赔偿金额; 若不幸导致受害者身亡,则还应支付丧葬费用并补偿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受到相关法律指引的参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